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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2-3000-2022-00048 | 文号 | 永发改价格〔2022〕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5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上吉山村音专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2-3000-2022-00048 | |||||||||||
文号 | 永发改价格〔2022〕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7-05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上吉山村音专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市吉山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永安市上吉山村音专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永吉文〔2022〕4号)收悉。根据《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永安市上吉山村音专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含30分钟)内免费。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二、小型车辆停放2小时以内收费4元/辆次,超过2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收费20元(含同一天多次出入停放的车辆)。
三、中、大型车辆停放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车辆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等车辆;
2、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0日起执行,试行三年。执行期满应报我局重新核定。期间如遇国家及省上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和收费政策的解释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5日
永安市吉山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永安市上吉山村音专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永吉文〔2022〕4号)收悉。根据《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永安市上吉山村音专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含30分钟)内免费。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二、小型车辆停放2小时以内收费4元/辆次,超过2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收费20元(含同一天多次出入停放的车辆)。
三、中、大型车辆停放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车辆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等车辆;
2、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0日起执行,试行三年。执行期满应报我局重新核定。期间如遇国家及省上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和收费政策的解释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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