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7-3000-2022-00015 文号永贡委办〔2022〕1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19
标题 中共贡川镇委员会办公室 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强国复兴有我歌声传颂党恩”喜迎二十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7-3000-2022-00015
文号 永贡委办〔2022〕1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19
标题 中共贡川镇委员会办公室 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强国复兴有我歌声传颂党恩”喜迎二十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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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贡川镇委员会办公室 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强国复兴有我歌声传颂党恩”喜迎二十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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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喜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精神,唱响新时代主旋律,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凝聚全体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经研究决定组建合唱队参加永安市“强国复兴有我  歌声传颂党恩”喜迎二十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队单位及参加人数

  贡川镇机关工会(50人)、贡川中学(10人)、贡川中心小学(10人)、贡川幼儿园(10人)攀龙村(3人)、集凤村(3人)、延爽村(3人)、观成村(3人)、龙凤居委会(3人),共9个单位95人。

  二、排练时间、地点

  时间:8月22日下午、8月24日晚上、8月26日早上、8月29日下午、8月31日晚上、9月2日早上、9月5日下午、9月7日晚上、9月9日早上,具体时间根据指导老师要求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合唱比赛的重要意义,形成“部门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扩大活动覆盖面。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选取参赛队员,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定时通知队员准时参加。

  3、各单位上报参赛队员年龄原则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声音良好,男女比例为1:2,于8月2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文化站(联系人:朱德忠)。

 

  中共贡川镇委员会办公室

  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喜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精神,唱响新时代主旋律,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凝聚全体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经研究决定组建合唱队参加永安市“强国复兴有我  歌声传颂党恩”喜迎二十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队单位及参加人数

  贡川镇机关工会(50人)、贡川中学(10人)、贡川中心小学(10人)、贡川幼儿园(10人)攀龙村(3人)、集凤村(3人)、延爽村(3人)、观成村(3人)、龙凤居委会(3人),共9个单位95人。

  二、排练时间、地点

  时间:8月22日下午、8月24日晚上、8月26日早上、8月29日下午、8月31日晚上、9月2日早上、9月5日下午、9月7日晚上、9月9日早上,具体时间根据指导老师要求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合唱比赛的重要意义,形成“部门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扩大活动覆盖面。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选取参赛队员,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定时通知队员准时参加。

  3、各单位上报参赛队员年龄原则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声音良好,男女比例为1:2,于8月2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文化站(联系人:朱德忠)。

 

  中共贡川镇委员会办公室

  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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