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7-0100-2022-00016 文号永贡政办〔2022〕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8
标题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永安市国家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7-0100-2022-00016
文号 永贡政办〔2022〕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8
标题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永安市国家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永安市国家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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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号)、《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闽商务〔2019〕21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永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抓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群众,并利用电商开辟农村发展新路径, 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安市农村电商知识普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村(居)各3人,其他相关人员2人。

  二、培训内容:农村产品上行开展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和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农村电子商务基础及专业知识培训、互联网防骗知识、新媒体或当前主流电商模式的基础概念普及等。

  三、培训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培训地址:贡川镇人民政府2楼1号会议室

  五、携带材料:参训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口罩到场参加。

  六、组织要求:各村积极配合做好参训对象的组织工作,参训人员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内,其中脱贫户及重点监测对象应培尽培,参训人员需全程参加。(各村培训任务人数详见下表)

观成村

延爽村

集凤村

攀龙村

井岗村

龙岭村

张荆村

双峰村

其他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2人

洋峰村

大坂村

南坂村

红安村

岩下村

龙大村

新发冲村

龙凤居委会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各村(居):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号)、《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闽商务〔2019〕21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永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抓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群众,并利用电商开辟农村发展新路径, 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安市农村电商知识普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村(居)各3人,其他相关人员2人。

  二、培训内容:农村产品上行开展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和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农村电子商务基础及专业知识培训、互联网防骗知识、新媒体或当前主流电商模式的基础概念普及等。

  三、培训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培训地址:贡川镇人民政府2楼1号会议室

  五、携带材料:参训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口罩到场参加。

  六、组织要求:各村积极配合做好参训对象的组织工作,参训人员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内,其中脱贫户及重点监测对象应培尽培,参训人员需全程参加。(各村培训任务人数详见下表)

观成村

延爽村

集凤村

攀龙村

井岗村

龙岭村

张荆村

双峰村

其他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2人

洋峰村

大坂村

南坂村

红安村

岩下村

龙大村

新发冲村

龙凤居委会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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