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13-3000-2022-00011 文号永青办〔2022〕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16
标题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13-3000-2022-00011
文号 永青办〔2022〕3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16
标题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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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的通知》(永人社〔2022〕71号)文件工作任务安排,为做好我乡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各村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全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重点开展补贴性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及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康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有效提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职业技能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现下达各村2022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9日—20日(共2天)。上午8:00理论课+实操课,下午12:30-16:30进行实操考试。

  二、培训地点

  青水畲族乡畲寨农产品交易市场

  三、培训对象

  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家庭。

  四、培训内容

  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保健推拿技能等。

  五、授课单位

  三明市新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培训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一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

  2.培训人员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加;

  3.请培训人员请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4.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或提前离场,关闭手机,不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各村: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的通知》(永人社〔2022〕71号)文件工作任务安排,为做好我乡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各村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全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重点开展补贴性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及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康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有效提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职业技能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现下达各村2022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9日—20日(共2天)。上午8:00理论课+实操课,下午12:30-16:30进行实操考试。

  二、培训地点

  青水畲族乡畲寨农产品交易市场

  三、培训对象

  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家庭。

  四、培训内容

  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保健推拿技能等。

  五、授课单位

  三明市新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培训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一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

  2.培训人员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加;

  3.请培训人员请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4.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或提前离场,关闭手机,不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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