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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3-3000-2022-00023 | 文号 | 永工信〔2022〕1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 |||||||||
标题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3-3000-2022-00023 | |||||||||||
文号 | 永工信〔2022〕1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 |||||||||||
标题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2019〕28号),参照《2022年11月25日调整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权责清单》《2021年2月更新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及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科技局公布的权责清单,依法明确市工信局权责事项共126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公共服务5项,行政处罚6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其他权责事项27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4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2019〕28号),参照《2022年11月25日调整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权责清单》《2021年2月更新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及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科技局公布的权责清单,依法明确市工信局权责事项共126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公共服务5项,行政处罚6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其他权责事项27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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