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28-3000-2022-00026 文号永政统〔2022〕4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2-12-02
标题 永安市统计局关于公布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28-3000-2022-00026
文号 永政统〔2022〕4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2-12-02
标题 永安市统计局关于公布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统计局关于公布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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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科室、普查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和《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三明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明统〔2019〕37号)及永安市统计局“三定”规定,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永安市统计局权责事项48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其他权责事项18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2日 

各科室、普查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和《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三明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明统〔2019〕37号)及永安市统计局“三定”规定,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永安市统计局权责事项48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其他权责事项18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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