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SM03128-3000-2023-00005 | 文号 | 永政统〔2023〕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09 | |||||||||
标题 | 永安市统计局关于举办全市贸易统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28-3000-2023-00005 | |||||||||||
文号 | 永政统〔2023〕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统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2-09 | |||||||||||
标题 | 永安市统计局关于举办全市贸易统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为贯彻落实国家贸易统计报表制度,确实做好限额以上贸易2022年统计年报及2023年定期报表统计工作,经研究,定于2023年2月16日举办全市贸易统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统计文件学习;
(二)布置限额以上贸易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三)贸易统计业务培训;
(四)科技、劳工报表制度培训。
二、参会人员:
各单位统计人员1人。
三、会议时间:
2月16日上午9点。
四、会议地点:
燕江国际5楼6号会议室
五、联系人:
刘夏菲 135****595。
六、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培训期间请佩戴口罩(请自带)。
附件:1. 易错指标和调查表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摘录
永安市统计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易错指标和调查表式
一、易错指标
1. 统计报表涉及金额的单位均为:千元
2. 商品销售包括:(1)售给个人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2)售给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包括售予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3)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商品销售不包括:(1)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变动移交给其他企业单位的商品等(2)经本单位介绍/中转,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服务费的业务;(3)购货退回的商品;(4)商品损耗和损失;(5)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物资。
销售额应含增值税,高于营业收入(免税商品除外)。
3. 批发指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
商品批发包括:(1)售给农业、工业、建筑业等行业用于生产的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燃料、建筑材料,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售给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于业务活动的设备、车辆和燃料等;(2)售给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用于生产经营、勘察设计、科研试验等业务经营使用的商品,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具、原材料、燃料、仓储运输用的商品;(3)售给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各种营业用品,如售给理发业的理发工具、毛巾等,日用品修理业的设备、工具、材料、零配件等,售给民政部门救灾用的商品等;(4)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用的商品;售给餐饮业用于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商品和转卖的商品;售给服务业转卖的商品;(5)出口的商品。
4. 零售售给个人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
商品零售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生活消费品;(2)售给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给各类企业的商品。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和设备、电讯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纺织品、清洁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供内部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商品零售不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已确知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2)售给各类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类商品,如农机、农药化肥、农膜、种子饲料等商品;(3)售给企业单位生产用具及生产上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4)专用于科研的用品和设备;(5)售给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6)以投资为目的商品,如黄金、收藏品等。
5.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利息费用都是正数;
6.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高于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里的工资总额);
7.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8. 住宿和餐营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调 查 表 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
|
|
表 号: |
101-1表 |
||||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100 |
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 □ |
|||||||
10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单位详细名称 |
|||||
103 |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 1 2 3 |
|||||||
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
||||||||
104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B1规模以下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
|||||||
105 |
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
106 |
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是否与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一致: □ 1是,2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
191 |
单位规模 □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
|||||||
192 |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 |
|||||||
193 |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
|||||||
20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202-1 |
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填报) 年 月 |
|||||
202-2 |
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 年 月 |
|||||||
203 |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
211 |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5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90 其他组织机构 |
|||||||
205 |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
216 |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可多选) 1 港商投资□ 2澳商投资□ 3台商投资□ 4暂未投资□ |
206 |
企业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207 |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 |
208 |
运营状态□ 1正常运营 2停业(歇业) 3筹建 4当年关闭 5当年破产 6当年注销 7当年撤(吊)销 9其他 |
209 |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
21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
213 |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C01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
C02 |
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等级编码(若已更换最新资质证书,按新资质再次填写) |
X01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
ES1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 |
E02 |
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3个) □□□□ □□□□ □□□□ 有店铺零售 1010 便利店 1020 超市 1030 折扣店 1040 仓储会员店 1050 百货店 1060 购物中心 1070 专业店 1080 品牌专卖店 1090 集合店 1100 无人值守商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网络零售 2020 电视/广播零售 2030 邮寄零售 2040 无人售货设备零售 2050 电话零售 2060 直销 2070 流动货摊零售 2090其他 |
S02 |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
|
214 |
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 □ 1.是 2.否 如为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
212 |
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 □ 1.是 2.否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按批发和零售业报表目录。
3.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调查单位应首先填写上报本表后,再上报其他报表。
4.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0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102单位详细名称”、“103行业代码”、“104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2单位详细名称”、“104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行业代码”,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2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提取生成。
(3)“106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如与“105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一致,则程序自动将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信息摘抄至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处。“191单位规模”、“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表)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213)”摘抄取得;“191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财 务 状 况
(批、零)
|
|
|
表 号: |
E103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本年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甲 |
乙 |
丙 |
1 |
甲 |
乙 |
丙 |
1 |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房屋和构筑物 机器设备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应付账款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个人资本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01 — 201 202 205 209 231 232 210 211 252 212 246 247 213 214 215 217 218 219 223 |
|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费用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 五、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 平均人数 |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人 |
— 301 302 307 309 311 312 313 331 317 318 319 322 323 325 326 327 328 — 401 402 607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2+205 (2)209≥231+232 (3)210≥211 (4)213=217+218
(5)214≥215 (6)219≥223 (7)301≥302 (8)246≥247
财务状况(住、餐)
|
|
|
表 号: |
S103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2年6月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甲 |
乙 |
丙 |
1 |
甲 |
乙 |
丙 |
1 |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房屋和构筑物 机器设备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应付账款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个人资本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01 — 201 202 205 209 231 232 210 211 252 212 246 247 213 214 215 217 218 219 223 |
|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费用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 五、从事住宿和餐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 均人数 |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人 |
— 301 302 307 309 311 312 313 331 317 318 319 322 323 325 326 327 328 — 401 402 608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2+205 (2)209≥231+232 (3)210≥211 (4)213=217+218
(5)214≥215 (6)219≥223 (7)301≥302 (8)246≥247
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
|
|
表 号: |
E104-1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2年6月 |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
|
甲 |
乙 |
丙 |
1 |
|
|
商品购进额 其中:进口 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1.批发额 其中:出口 2.零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零售额 期末商品库存额 服务营业额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平方米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本表填报数据大于或等于零 (2)01≥02 (3)03≥04 (4)03≥06
(5)04≥05 (6)03=06+08 (7)06≥07 (8)08≥09
(9)09≥10 (10)04≥09 (11)05≥10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
|
|
表 号:: |
S104-1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项 目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
甲 |
乙 |
丙 |
1 |
||
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其中:外卖送餐服务收入 客房数 床位数 餐位数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间 张 位 平方米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2)01=02+05+08+09
(3)02≥03 (4)03≥04 (5)05≥06
(6)06≥07 (7)09≥10 (8)11≤12
|
|
表 号: |
109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01 |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台。 |
|||||||||||||||||||||||||||||||||||||||||||||||||||||||||||||||||||
02 |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人,上年同期 人。 |
|||||||||||||||||||||||||||||||||||||||||||||||||||||||||||||||||||
03 |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上年同期 万元。 |
|||||||||||||||||||||||||||||||||||||||||||||||||||||||||||||||||||
04 |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产品研发管理 □ 8 企业资源规划(ERP)□ 9 其他 □ 10 无 □ |
|||||||||||||||||||||||||||||||||||||||||||||||||||||||||||||||||||
05 |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个。 |
|||||||||||||||||||||||||||||||||||||||||||||||||||||||||||||||||||
06 |
贵企业网站的用途(可多选)? 1对公司产品和服务进行描述,展示价格信息 □ 2在线下单、预定、预约,如购物车 □ 3网站访问者可以在线进行个性化定制、产品设计等服务 □ 4查询或显示订单情况 □ 5通过算法对用户精准定位,为其提供特色内容 □ 6 提供企业APP、社交媒体等链接信息 □ 7其他 □ 8无 □ |
|||||||||||||||||||||||||||||||||||||||||||||||||||||||||||||||||||
07 |
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是否已进行数字化转型? A 是 □ ,贵企业已应用的数字化转型模式(可多选): 1自建电商网站或APP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2通过第三方网站或APP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3使用云计算服务 □ 4使用物联网技术 □ 5 使用人工智能技术 □ 6使用工业互联网 □ 7其他 □ B 否 □,贵企业未进行数字化转型的原因包括(可多选): 1 投入太高 □ 2 预估效果不明显 □ 3 缺少数字化转型专业人才 □ 4 没有先行案例,不懂得如何数字化转型 □ 5 与现在的设备、软件或者系统不兼容 □ 6 获取大数据存在困难或者数据质量不高 □ 7 担心违反数据保护法律或者侵犯隐私 □ 8 对使用数据以及相关技术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担忧 □ 9 其他 □ |
|||||||||||||||||||||||||||||||||||||||||||||||||||||||||||||||||||
08 |
贵企业是否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APP)实现商品或服务交易? A 是 □ B 否 □(跳至10题) |
|||||||||||||||||||||||||||||||||||||||||||||||||||||||||||||||||||
09 |
|
|||||||||||||||||||||||||||||||||||||||||||||||||||||||||||||||||||
10 |
贵企业是否有电子数据交换(EDI)类型的商品或服务交易? A 是 □ B 否 □(跳至12题) |
|||||||||||||||||||||||||||||||||||||||||||||||||||||||||||||||||||
11 |
|
|||||||||||||||||||||||||||||||||||||||||||||||||||||||||||||||||||
12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购买以下哪些云计算服务(不包括免费服务)(可多选)? 1 电子邮件 □ 2 办公软件 □ 3 金融或财务软件 □ 4 企业资源规划(ERP)软件 □ 5 客户关系管理软件 □ 6 安全软件,如:防病毒软件、网络访问控制软件 □ 7 数据库服务 □ 8 文件云存储服务 □ 9 借助网络算力运行公司自有软件 □ 10 为应用程序开发、测试和部署提供托管环境,如:可复用软件模块、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 11 其他 □ 12 无 □ |
|||||||||||||||||||||||||||||||||||||||||||||||||||||||||||||||||||
13 |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使用物联网(通过互联网进行监控或者遥控的互联设备或者系统)(可多选)? 1 能源消耗管理,如:使用智能计量器、智能温度计、智能路灯 □ 2 营业场所的安全监控,如:使用智能报警系统、智能烟雾探测器、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 □ 3 生产管理,如: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的各类传感器、RFID标签,用于监测生产流程或者促进生产自动化 □ 4 物流管理,如:库房管理中使用的各类传感器、RFID标签,用以跟踪产品以及运输车辆 □ 5 设备运转维护,如: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的各类传感器,用以监测机器或者车辆的运转情况 □ 6 客户服务,如:使用智慧摄像头或者传感器,用以记录消费者行为以及提供个性化购物体验 □ 7 其他 □ 8 无 □ |
|||||||||||||||||||||||||||||||||||||||||||||||||||||||||||||||||||
14 |
贵企业使用以下哪些人工智能技术(可多选)? 1文本分析和挖掘 □ 2 语音识别 □ 3 文字或者语音生成 □ 4图像识别 □ 5 利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开展的业务流程优化或者决策辅助技术 □ 6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 □ 7 无人驾驶技术,如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无人飞机 □ 8其他 □ 9 无 □ |
|||||||||||||||||||||||||||||||||||||||||||||||||||||||||||||||||||
15 |
贵企业使用人工智能软件或者系统开展了以下哪些业务(可多选)? 1 市场营销或者产品销售,如:智能客服、客户画像、最优定价、个性化推广、市场分析 □ 2 生产流程管理,如:残次品自动筛选、自动化生产线、使用智能无人机进行生产监管和安全监测 □ 3 企业办公管理,如:商业虚拟助手、用语音文本转换起草文件、机器翻译 □ 4 企业决策管理,如:数据分析以及投资决策辅助、销售或者商业预测、风险管理 □ 5 物流管理,如:最优路线规划,机器人挑选打包服务,对包裹进行跟踪、分类,智能无人机投递 □ 6 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如:用户面部识别和授权、网络攻击识别和预防 □ 7人力资源管理,如:应聘者识别挑选、自动化聘用、员工分类和表现分析、用于人员管理的聊天机器人 □ 8 其他 □ 9 无 □ |
|||||||||||||||||||||||||||||||||||||||||||||||||||||||||||||||||||
16 |
贵企业使用的人工智能软件或者系统是如何获取的(可多选)? 1 员工开发,包括母公司或者产业活动单位的员工 □ 2 经过员工修改过的商业软件或者系统 □ 3 经过员工开发过的开源软件 □ 4 购买后直接使用的商业软件或者系统 □ 5 从外部采购的相关服务 □ 6 其他 □ 7 无 □ |
|||||||||||||||||||||||||||||||||||||||||||||||||||||||||||||||||||
17 |
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用了哪些工业互联网模式(可多选)? 1智能化制造 □ 2网络化协同 □ 3服务化延伸 □ 4个性化定制 □ 5数字化管理 □ 6平台化设计 □ 7无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
|
|
|
表 号: |
E107表 |
|
|||||
|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
|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
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02 |
单位详细名称 |
|||||||
03 |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主要业务活动1 2 3 |
|||||||||
04 |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
|||||||||
05 |
单位类别 □ 1 产业活动单位 2 个体经营户 |
|||||||||
06 |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个体户免填) 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 |
|||||||||
07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
08 |
商品销售额 千元 |
|||||||
09 |
开业(成立)时间 年 月 |
|||||||||
10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
11 |
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国有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 160股份有限公司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130股份合作 171私营独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 330外资企业 141国有联营 172私营合伙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其他外商投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9其他联营 190其他 410个体户 151国有独资公司 420个人合伙 |
|||||||||
12 |
运营状态 □ 1 正常运营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当年注销 7当年吊销 9 其他 |
|||||||||
13 |
批发和零售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 |
|||||||||
14 |
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3个) □□□□ □□□□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
|||||||||
15 |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次年3月20日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
3.填报说明:“03 行业类别”中的行业代码、“04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中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0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中的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由统计机构填写。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
|
|
表 号: |
S107表 |
||||||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2年6月 |
||||||
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02 |
单位详细名称 |
|
|||||
03 |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主要业务活动1 2 3 |
|
|||||||
04 |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
|
|||||||
05 |
单位类别 □ 1 产业活动单位 2 个体经营户 |
|
|||||||
06 |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个体户免填) 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 |
|
|||||||
07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
08 |
营业额 千元 |
|
|||||
09 |
开业(成立)时间 年 月 |
|
|||||||
10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
|||||||
11 |
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国有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 160股份有限公司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130股份合作 171私营独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 330外资企业 141国有联营 172私营合伙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其他外商投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9其他联营 190其他 410个体户 151国有独资公司 420个人合伙 |
|
|||||||
12 |
运营状态 □ 1 正常运营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当年注销 7当年吊销 9 其他 |
|
|||||||
13 |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 |
|
|||||||
14 |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
|
|||||||
15 |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次年3月20日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
3.填报说明:“03行业类别”中行业代码、“04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中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0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中的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由统计机构填写。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
|
|
表 号: |
E204-1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一、总体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商品购进额 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零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
|
||||||||||
期末商品库存额 |
千元 |
06 |
|
— |
|
— |
|||||||
二、分类值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商品销售额 |
|
|||||||||
零售额 |
|||||||||||||
本年 |
上年同期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5、6、8、10、11、12月月后7日,3、4月月后8日,7月月后5日,9月月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拆分、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上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上年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本表“分类值交易情况”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5.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2≥03 (2)02≥04 (3)04≥05 (4)010≥011+012+013+014+015 (5)040=041+042+043
(6)070≥071 (7)090≥091 (8)120≥121 (9)120≥122 (10)130≥131+132
(11)140≥141 (12)160≥161 (13)200≥201 (14)230≥231 (15)240≥241
(16)木材及制品类(180)、化工材料及制品类(200)、其中:化肥类(201)、金属材料类(210)、其中:农机类(231)、种子饲料类(250)的零售额应为0
列关系:
(1)1≤2 (2)3≤4 (3)5≤6 (4)7≤8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
|
表 号: |
E204-2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季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商品购进量 |
商品销售量 |
||||||
本年 |
上年同期 |
本年 |
||||||||
本季 |
1-本季 |
本季 |
1-本季 |
本季 |
1-本季 |
|
||||
其中:销售给个人 |
其中:销售给社会集团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大米(稻米) |
千克 |
01 |
|
|
|
|
|
|
|
|
白面(小麦面) |
千克 |
02 |
|
|
|
|
|
|
|
|
小麦 |
千克 |
03 |
|
|
|
|
|
|
|
|
玉米 |
千克 |
04 |
|
|
|
|
|
|
|
|
大豆 |
千克 |
05 |
|
|
|
|
|
|
|
|
薯类 |
千克 |
06 |
|
|
|
|
|
|
|
|
食用植物油 |
千克 |
07 |
|
|
|
|
|
|
— |
— |
猪肉 |
千克 |
08 |
|
|
|
|
|
|
— |
— |
牛肉 |
千克 |
09 |
|
|
|
|
|
|
— |
— |
羊肉 |
千克 |
10 |
|
|
|
|
|
|
— |
— |
禽肉 |
千克 |
11 |
|
|
|
|
|
|
— |
— |
鲜蛋 |
千克 |
12 |
|
|
|
|
|
|
— |
— |
彩色电视机 |
台 |
13 |
|
|
|
|
|
|
— |
— |
家用电冰箱 |
台 |
14 |
|
|
|
|
|
|
— |
— |
房间空调器 |
台 |
15 |
|
|
|
|
|
|
— |
— |
电脑(微型计算机) |
台 |
16 |
|
|
|
|
|
|
— |
— |
汽车 |
辆 |
17 |
|
|
|
|
|
|
— |
— |
其中:轿车 |
辆 |
18 |
|
|
|
|
|
|
— |
— |
钢材 |
吨 |
19 |
|
|
|
|
|
|
— |
— |
铜 |
吨 |
20 |
|
|
|
|
|
|
— |
— |
铝 |
吨 |
21 |
|
|
|
|
|
|
— |
— |
水泥 |
吨 |
22 |
|
|
|
|
|
|
— |
— |
化学肥料 |
吨 |
23 |
|
|
|
|
|
|
— |
— |
化学农药 |
吨 |
24 |
|
|
|
|
|
|
— |
— |
续表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商品销售量 |
期末商品库存量 |
||||
上年同期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季 |
1-本季 |
|
||||||
其中:销售 给个人 |
其中:销售给 社会集团 |
|||||||
甲 |
乙 |
丙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大米(稻米) |
千克 |
01 |
|
|
|
|
|
|
白面(小麦面) |
千克 |
02 |
|
|
|
|
|
|
小麦 |
千克 |
03 |
|
|
|
|
|
|
玉米 |
千克 |
04 |
|
|
|
|
|
|
大豆 |
千克 |
05 |
|
|
|
|
|
|
薯类 |
千克 |
06 |
|
|
|
|
|
|
食用植物油 |
千克 |
07 |
|
|
— |
— |
|
|
猪肉 |
千克 |
08 |
|
|
— |
— |
|
|
牛肉 |
千克 |
09 |
|
|
— |
— |
|
|
羊肉 |
千克 |
10 |
|
|
— |
— |
|
|
禽肉 |
千克 |
11 |
|
|
— |
— |
|
|
鲜蛋 |
千克 |
12 |
|
|
— |
— |
|
|
彩色电视机 |
台 |
13 |
|
|
— |
— |
|
|
家用电冰箱 |
台 |
14 |
|
|
— |
— |
|
|
房间空调器 |
台 |
15 |
|
|
— |
— |
|
|
电脑(微型计算机) |
台 |
16 |
|
|
— |
— |
|
|
汽车 |
辆 |
17 |
|
|
— |
— |
|
|
其中:轿车 |
辆 |
18 |
|
|
— |
— |
|
|
钢材 |
吨 |
19 |
|
|
— |
— |
|
|
铜 |
吨 |
20 |
|
|
— |
— |
|
|
铝 |
吨 |
21 |
|
|
— |
— |
|
|
水泥 |
吨 |
22 |
|
|
— |
— |
|
|
化学肥料 |
吨 |
23 |
|
|
— |
— |
|
|
化学农药 |
吨 |
24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8日、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0日、四季度季后7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12日、二季度季后10日、三季度季后13日、四季度季后11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拆分、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上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上年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商品销售量本年1-本季和上年同期1-本季其中项“其中:销售给个人”和“其中:销售给社会集团”仅4季度
填报。
5.本表甲栏下按《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填报。
6.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汽车(17)≥轿车(18)
列关系:(1)1≤2 (2)3≤4 (3)5≤6 (4)9≤10 (5)6≥7+8 (6)10≥11+12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
|
表 号: |
S204-1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月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
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其中:外卖送餐服务收入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5、6、8、10、11、12月月后7日,3、4月月后8日,7月月后5日,9月月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拆分、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上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上年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1=02+04+06+07 (2)02≥03 (3)04≥05 (4)07≥08
列关系:(1)1≤2 (2)3≤4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
|
|
表 号: |
E204-3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一、总体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商品购进额 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零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
|
||||||||||
期末商品库存额 |
千元 |
06 |
|
— |
|
— |
|||||||
二、分类值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商品销售额 |
|
|||||||||
零售额 |
|||||||||||||
本年 |
上年同期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1月免报。
3.本表“分类值交易情况”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4.审核关系:全部指标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2≥03 (2)02≥04 (3)04≥05 (4)010≥011+012+013+014+015 (5)040=041+042+043 (6)070≥071 (7)090≥091 (8)120≥121
(9)120≥122 (10)130≥131+132 (11)140≥141 (12)160≥161
(13)200≥201 (14)230≥231 (15)240≥241
(16)木材及制品类(180)、化工材料及制品类(200)、其中:化肥类(201)、
金属材料类(210)、其中:农机类(231)、种子饲料类(250)的零售额应为0
列关系:(1)1≤2 (2)3≤4 (3)5≤6 (4)7≤8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
|
|
表 号: |
S204-3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月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其中:外卖送餐服务收入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1月免报。
3.审核关系:
全部指标应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1=02+04+06+07 (2)02≥03 (3)04≥05 (4)07≥08
列关系:(1)1≤2 (2)3≤4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摘录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贯彻落实国家贸易统计报表制度,确实做好限额以上贸易2022年统计年报及2023年定期报表统计工作,经研究,定于2023年2月16日举办全市贸易统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统计文件学习;
(二)布置限额以上贸易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三)贸易统计业务培训;
(四)科技、劳工报表制度培训。
二、参会人员:
各单位统计人员1人。
三、会议时间:
2月16日上午9点。
四、会议地点:
燕江国际5楼6号会议室
五、联系人:
刘夏菲 135****595。
六、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培训期间请佩戴口罩(请自带)。
附件:1. 易错指标和调查表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摘录
永安市统计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易错指标和调查表式
一、易错指标
1. 统计报表涉及金额的单位均为:千元
2. 商品销售包括:(1)售给个人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2)售给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包括售予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3)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商品销售不包括:(1)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变动移交给其他企业单位的商品等(2)经本单位介绍/中转,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服务费的业务;(3)购货退回的商品;(4)商品损耗和损失;(5)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物资。
销售额应含增值税,高于营业收入(免税商品除外)。
3. 批发指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
商品批发包括:(1)售给农业、工业、建筑业等行业用于生产的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燃料、建筑材料,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售给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于业务活动的设备、车辆和燃料等;(2)售给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用于生产经营、勘察设计、科研试验等业务经营使用的商品,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具、原材料、燃料、仓储运输用的商品;(3)售给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各种营业用品,如售给理发业的理发工具、毛巾等,日用品修理业的设备、工具、材料、零配件等,售给民政部门救灾用的商品等;(4)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用的商品;售给餐饮业用于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商品和转卖的商品;售给服务业转卖的商品;(5)出口的商品。
4. 零售售给个人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
商品零售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生活消费品;(2)售给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给各类企业的商品。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和设备、电讯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纺织品、清洁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供内部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商品零售不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已确知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2)售给各类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类商品,如农机、农药化肥、农膜、种子饲料等商品;(3)售给企业单位生产用具及生产上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4)专用于科研的用品和设备;(5)售给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6)以投资为目的商品,如黄金、收藏品等。
5.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利息费用都是正数;
6.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高于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里的工资总额);
7.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8. 住宿和餐营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调 查 表 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
|
|
表 号: |
101-1表 |
||||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100 |
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 □ |
|||||||
10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单位详细名称 |
|||||
103 |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 1 2 3 |
|||||||
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
||||||||
104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B1规模以下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
|||||||
105 |
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
106 |
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是否与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一致: □ 1是,2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
191 |
单位规模 □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
|||||||
192 |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 |
|||||||
193 |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
|||||||
20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202-1 |
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填报) 年 月 |
|||||
202-2 |
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 年 月 |
|||||||
203 |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
211 |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5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90 其他组织机构 |
|||||||
205 |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
216 |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可多选) 1 港商投资□ 2澳商投资□ 3台商投资□ 4暂未投资□ |
206 |
企业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207 |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 |
208 |
运营状态□ 1正常运营 2停业(歇业) 3筹建 4当年关闭 5当年破产 6当年注销 7当年撤(吊)销 9其他 |
209 |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
21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
213 |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C01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
C02 |
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等级编码(若已更换最新资质证书,按新资质再次填写) |
X01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
ES1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 |
E02 |
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3个) □□□□ □□□□ □□□□ 有店铺零售 1010 便利店 1020 超市 1030 折扣店 1040 仓储会员店 1050 百货店 1060 购物中心 1070 专业店 1080 品牌专卖店 1090 集合店 1100 无人值守商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网络零售 2020 电视/广播零售 2030 邮寄零售 2040 无人售货设备零售 2050 电话零售 2060 直销 2070 流动货摊零售 2090其他 |
S02 |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
|
214 |
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 □ 1.是 2.否 如为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
212 |
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 □ 1.是 2.否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按批发和零售业报表目录。
3.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调查单位应首先填写上报本表后,再上报其他报表。
4.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0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102单位详细名称”、“103行业代码”、“104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2单位详细名称”、“104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行业代码”,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2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提取生成。
(3)“106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如与“105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一致,则程序自动将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信息摘抄至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处。“191单位规模”、“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表)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213)”摘抄取得;“191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财 务 状 况
(批、零)
|
|
|
表 号: |
E103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本年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甲 |
乙 |
丙 |
1 |
甲 |
乙 |
丙 |
1 |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房屋和构筑物 机器设备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应付账款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个人资本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01 — 201 202 205 209 231 232 210 211 252 212 246 247 213 214 215 217 218 219 223 |
|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费用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 五、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 平均人数 |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人 |
— 301 302 307 309 311 312 313 331 317 318 319 322 323 325 326 327 328 — 401 402 607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2+205 (2)209≥231+232 (3)210≥211 (4)213=217+218
(5)214≥215 (6)219≥223 (7)301≥302 (8)246≥247
财务状况(住、餐)
|
|
|
表 号: |
S103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2年6月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甲 |
乙 |
丙 |
1 |
甲 |
乙 |
丙 |
1 |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房屋和构筑物 机器设备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应付账款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个人资本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01 — 201 202 205 209 231 232 210 211 252 212 246 247 213 214 215 217 218 219 223 |
|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费用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 五、从事住宿和餐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 均人数 |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人 |
— 301 302 307 309 311 312 313 331 317 318 319 322 323 325 326 327 328 — 401 402 608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2+205 (2)209≥231+232 (3)210≥211 (4)213=217+218
(5)214≥215 (6)219≥223 (7)301≥302 (8)246≥247
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
|
|
表 号: |
E104-1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2年6月 |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
|
甲 |
乙 |
丙 |
1 |
|
|
商品购进额 其中:进口 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1.批发额 其中:出口 2.零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零售额 期末商品库存额 服务营业额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平方米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本表填报数据大于或等于零 (2)01≥02 (3)03≥04 (4)03≥06
(5)04≥05 (6)03=06+08 (7)06≥07 (8)08≥09
(9)09≥10 (10)04≥09 (11)05≥10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
|
|
表 号:: |
S104-1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项 目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
甲 |
乙 |
丙 |
1 |
||
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其中:外卖送餐服务收入 客房数 床位数 餐位数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间 张 位 平方米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2)01=02+05+08+09
(3)02≥03 (4)03≥04 (5)05≥06
(6)06≥07 (7)09≥10 (8)11≤12
|
|
表 号: |
109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01 |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台。 |
|||||||||||||||||||||||||||||||||||||||||||||||||||||||||||||||||||
02 |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人,上年同期 人。 |
|||||||||||||||||||||||||||||||||||||||||||||||||||||||||||||||||||
03 |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上年同期 万元。 |
|||||||||||||||||||||||||||||||||||||||||||||||||||||||||||||||||||
04 |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产品研发管理 □ 8 企业资源规划(ERP)□ 9 其他 □ 10 无 □ |
|||||||||||||||||||||||||||||||||||||||||||||||||||||||||||||||||||
05 |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个。 |
|||||||||||||||||||||||||||||||||||||||||||||||||||||||||||||||||||
06 |
贵企业网站的用途(可多选)? 1对公司产品和服务进行描述,展示价格信息 □ 2在线下单、预定、预约,如购物车 □ 3网站访问者可以在线进行个性化定制、产品设计等服务 □ 4查询或显示订单情况 □ 5通过算法对用户精准定位,为其提供特色内容 □ 6 提供企业APP、社交媒体等链接信息 □ 7其他 □ 8无 □ |
|||||||||||||||||||||||||||||||||||||||||||||||||||||||||||||||||||
07 |
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是否已进行数字化转型? A 是 □ ,贵企业已应用的数字化转型模式(可多选): 1自建电商网站或APP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2通过第三方网站或APP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3使用云计算服务 □ 4使用物联网技术 □ 5 使用人工智能技术 □ 6使用工业互联网 □ 7其他 □ B 否 □,贵企业未进行数字化转型的原因包括(可多选): 1 投入太高 □ 2 预估效果不明显 □ 3 缺少数字化转型专业人才 □ 4 没有先行案例,不懂得如何数字化转型 □ 5 与现在的设备、软件或者系统不兼容 □ 6 获取大数据存在困难或者数据质量不高 □ 7 担心违反数据保护法律或者侵犯隐私 □ 8 对使用数据以及相关技术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担忧 □ 9 其他 □ |
|||||||||||||||||||||||||||||||||||||||||||||||||||||||||||||||||||
08 |
贵企业是否通过网站或应用程序(APP)实现商品或服务交易? A 是 □ B 否 □(跳至10题) |
|||||||||||||||||||||||||||||||||||||||||||||||||||||||||||||||||||
09 |
|
|||||||||||||||||||||||||||||||||||||||||||||||||||||||||||||||||||
10 |
贵企业是否有电子数据交换(EDI)类型的商品或服务交易? A 是 □ B 否 □(跳至12题) |
|||||||||||||||||||||||||||||||||||||||||||||||||||||||||||||||||||
11 |
|
|||||||||||||||||||||||||||||||||||||||||||||||||||||||||||||||||||
12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购买以下哪些云计算服务(不包括免费服务)(可多选)? 1 电子邮件 □ 2 办公软件 □ 3 金融或财务软件 □ 4 企业资源规划(ERP)软件 □ 5 客户关系管理软件 □ 6 安全软件,如:防病毒软件、网络访问控制软件 □ 7 数据库服务 □ 8 文件云存储服务 □ 9 借助网络算力运行公司自有软件 □ 10 为应用程序开发、测试和部署提供托管环境,如:可复用软件模块、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 11 其他 □ 12 无 □ |
|||||||||||||||||||||||||||||||||||||||||||||||||||||||||||||||||||
13 |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使用物联网(通过互联网进行监控或者遥控的互联设备或者系统)(可多选)? 1 能源消耗管理,如:使用智能计量器、智能温度计、智能路灯 □ 2 营业场所的安全监控,如:使用智能报警系统、智能烟雾探测器、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 □ 3 生产管理,如: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的各类传感器、RFID标签,用于监测生产流程或者促进生产自动化 □ 4 物流管理,如:库房管理中使用的各类传感器、RFID标签,用以跟踪产品以及运输车辆 □ 5 设备运转维护,如: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的各类传感器,用以监测机器或者车辆的运转情况 □ 6 客户服务,如:使用智慧摄像头或者传感器,用以记录消费者行为以及提供个性化购物体验 □ 7 其他 □ 8 无 □ |
|||||||||||||||||||||||||||||||||||||||||||||||||||||||||||||||||||
14 |
贵企业使用以下哪些人工智能技术(可多选)? 1文本分析和挖掘 □ 2 语音识别 □ 3 文字或者语音生成 □ 4图像识别 □ 5 利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开展的业务流程优化或者决策辅助技术 □ 6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 □ 7 无人驾驶技术,如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无人飞机 □ 8其他 □ 9 无 □ |
|||||||||||||||||||||||||||||||||||||||||||||||||||||||||||||||||||
15 |
贵企业使用人工智能软件或者系统开展了以下哪些业务(可多选)? 1 市场营销或者产品销售,如:智能客服、客户画像、最优定价、个性化推广、市场分析 □ 2 生产流程管理,如:残次品自动筛选、自动化生产线、使用智能无人机进行生产监管和安全监测 □ 3 企业办公管理,如:商业虚拟助手、用语音文本转换起草文件、机器翻译 □ 4 企业决策管理,如:数据分析以及投资决策辅助、销售或者商业预测、风险管理 □ 5 物流管理,如:最优路线规划,机器人挑选打包服务,对包裹进行跟踪、分类,智能无人机投递 □ 6 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如:用户面部识别和授权、网络攻击识别和预防 □ 7人力资源管理,如:应聘者识别挑选、自动化聘用、员工分类和表现分析、用于人员管理的聊天机器人 □ 8 其他 □ 9 无 □ |
|||||||||||||||||||||||||||||||||||||||||||||||||||||||||||||||||||
16 |
贵企业使用的人工智能软件或者系统是如何获取的(可多选)? 1 员工开发,包括母公司或者产业活动单位的员工 □ 2 经过员工修改过的商业软件或者系统 □ 3 经过员工开发过的开源软件 □ 4 购买后直接使用的商业软件或者系统 □ 5 从外部采购的相关服务 □ 6 其他 □ 7 无 □ |
|||||||||||||||||||||||||||||||||||||||||||||||||||||||||||||||||||
17 |
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用了哪些工业互联网模式(可多选)? 1智能化制造 □ 2网络化协同 □ 3服务化延伸 □ 4个性化定制 □ 5数字化管理 □ 6平台化设计 □ 7无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
|
|
|
表 号: |
E107表 |
|
|||||
|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
|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3年6月 |
|
|||||
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02 |
单位详细名称 |
|||||||
03 |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主要业务活动1 2 3 |
|||||||||
04 |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
|||||||||
05 |
单位类别 □ 1 产业活动单位 2 个体经营户 |
|||||||||
06 |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个体户免填) 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 |
|||||||||
07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
08 |
商品销售额 千元 |
|||||||
09 |
开业(成立)时间 年 月 |
|||||||||
10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
11 |
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国有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 160股份有限公司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130股份合作 171私营独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 330外资企业 141国有联营 172私营合伙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其他外商投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9其他联营 190其他 410个体户 151国有独资公司 420个人合伙 |
|||||||||
12 |
运营状态 □ 1 正常运营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当年注销 7当年吊销 9 其他 |
|||||||||
13 |
批发和零售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 |
|||||||||
14 |
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3个) □□□□ □□□□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
|||||||||
15 |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次年3月20日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
3.填报说明:“03 行业类别”中的行业代码、“04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中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0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中的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由统计机构填写。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
|
|
表 号: |
S107表 |
||||||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
20 年 |
有效期至: |
2022年6月 |
||||||
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02 |
单位详细名称 |
|
|||||
03 |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主要业务活动1 2 3 |
|
|||||||
04 |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
|
|||||||
05 |
单位类别 □ 1 产业活动单位 2 个体经营户 |
|
|||||||
06 |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个体户免填) 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 |
|
|||||||
07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
08 |
营业额 千元 |
|
|||||
09 |
开业(成立)时间 年 月 |
|
|||||||
10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
|||||||
11 |
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国有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 160股份有限公司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130股份合作 171私营独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 330外资企业 141国有联营 172私营合伙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其他外商投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9其他联营 190其他 410个体户 151国有独资公司 420个人合伙 |
|
|||||||
12 |
运营状态 □ 1 正常运营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当年注销 7当年吊销 9 其他 |
|
|||||||
13 |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 |
|
|||||||
14 |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
|
|||||||
15 |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次年3月20日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
3.填报说明:“03行业类别”中行业代码、“04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中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0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中的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由统计机构填写。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
|
|
表 号: |
E204-1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一、总体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商品购进额 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零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
|
||||||||||
期末商品库存额 |
千元 |
06 |
|
— |
|
— |
|||||||
二、分类值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商品销售额 |
|
|||||||||
零售额 |
|||||||||||||
本年 |
上年同期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5、6、8、10、11、12月月后7日,3、4月月后8日,7月月后5日,9月月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拆分、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上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上年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本表“分类值交易情况”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5.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2≥03 (2)02≥04 (3)04≥05 (4)010≥011+012+013+014+015 (5)040=041+042+043
(6)070≥071 (7)090≥091 (8)120≥121 (9)120≥122 (10)130≥131+132
(11)140≥141 (12)160≥161 (13)200≥201 (14)230≥231 (15)240≥241
(16)木材及制品类(180)、化工材料及制品类(200)、其中:化肥类(201)、金属材料类(210)、其中:农机类(231)、种子饲料类(250)的零售额应为0
列关系:
(1)1≤2 (2)3≤4 (3)5≤6 (4)7≤8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
|
表 号: |
E204-2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季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商品购进量 |
商品销售量 |
||||||
本年 |
上年同期 |
本年 |
||||||||
本季 |
1-本季 |
本季 |
1-本季 |
本季 |
1-本季 |
|
||||
其中:销售给个人 |
其中:销售给社会集团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大米(稻米) |
千克 |
01 |
|
|
|
|
|
|
|
|
白面(小麦面) |
千克 |
02 |
|
|
|
|
|
|
|
|
小麦 |
千克 |
03 |
|
|
|
|
|
|
|
|
玉米 |
千克 |
04 |
|
|
|
|
|
|
|
|
大豆 |
千克 |
05 |
|
|
|
|
|
|
|
|
薯类 |
千克 |
06 |
|
|
|
|
|
|
|
|
食用植物油 |
千克 |
07 |
|
|
|
|
|
|
— |
— |
猪肉 |
千克 |
08 |
|
|
|
|
|
|
— |
— |
牛肉 |
千克 |
09 |
|
|
|
|
|
|
— |
— |
羊肉 |
千克 |
10 |
|
|
|
|
|
|
— |
— |
禽肉 |
千克 |
11 |
|
|
|
|
|
|
— |
— |
鲜蛋 |
千克 |
12 |
|
|
|
|
|
|
— |
— |
彩色电视机 |
台 |
13 |
|
|
|
|
|
|
— |
— |
家用电冰箱 |
台 |
14 |
|
|
|
|
|
|
— |
— |
房间空调器 |
台 |
15 |
|
|
|
|
|
|
— |
— |
电脑(微型计算机) |
台 |
16 |
|
|
|
|
|
|
— |
— |
汽车 |
辆 |
17 |
|
|
|
|
|
|
— |
— |
其中:轿车 |
辆 |
18 |
|
|
|
|
|
|
— |
— |
钢材 |
吨 |
19 |
|
|
|
|
|
|
— |
— |
铜 |
吨 |
20 |
|
|
|
|
|
|
— |
— |
铝 |
吨 |
21 |
|
|
|
|
|
|
— |
— |
水泥 |
吨 |
22 |
|
|
|
|
|
|
— |
— |
化学肥料 |
吨 |
23 |
|
|
|
|
|
|
— |
— |
化学农药 |
吨 |
24 |
|
|
|
|
|
|
— |
— |
续表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商品销售量 |
期末商品库存量 |
||||
上年同期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季 |
1-本季 |
|
||||||
其中:销售 给个人 |
其中:销售给 社会集团 |
|||||||
甲 |
乙 |
丙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大米(稻米) |
千克 |
01 |
|
|
|
|
|
|
白面(小麦面) |
千克 |
02 |
|
|
|
|
|
|
小麦 |
千克 |
03 |
|
|
|
|
|
|
玉米 |
千克 |
04 |
|
|
|
|
|
|
大豆 |
千克 |
05 |
|
|
|
|
|
|
薯类 |
千克 |
06 |
|
|
|
|
|
|
食用植物油 |
千克 |
07 |
|
|
— |
— |
|
|
猪肉 |
千克 |
08 |
|
|
— |
— |
|
|
牛肉 |
千克 |
09 |
|
|
— |
— |
|
|
羊肉 |
千克 |
10 |
|
|
— |
— |
|
|
禽肉 |
千克 |
11 |
|
|
— |
— |
|
|
鲜蛋 |
千克 |
12 |
|
|
— |
— |
|
|
彩色电视机 |
台 |
13 |
|
|
— |
— |
|
|
家用电冰箱 |
台 |
14 |
|
|
— |
— |
|
|
房间空调器 |
台 |
15 |
|
|
— |
— |
|
|
电脑(微型计算机) |
台 |
16 |
|
|
— |
— |
|
|
汽车 |
辆 |
17 |
|
|
— |
— |
|
|
其中:轿车 |
辆 |
18 |
|
|
— |
— |
|
|
钢材 |
吨 |
19 |
|
|
— |
— |
|
|
铜 |
吨 |
20 |
|
|
— |
— |
|
|
铝 |
吨 |
21 |
|
|
— |
— |
|
|
水泥 |
吨 |
22 |
|
|
— |
— |
|
|
化学肥料 |
吨 |
23 |
|
|
— |
— |
|
|
化学农药 |
吨 |
24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8日、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0日、四季度季后7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12日、二季度季后10日、三季度季后13日、四季度季后11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拆分、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上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上年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商品销售量本年1-本季和上年同期1-本季其中项“其中:销售给个人”和“其中:销售给社会集团”仅4季度
填报。
5.本表甲栏下按《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填报。
6.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汽车(17)≥轿车(18)
列关系:(1)1≤2 (2)3≤4 (3)5≤6 (4)9≤10 (5)6≥7+8 (6)10≥11+12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
|
表 号: |
S204-1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月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
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其中:外卖送餐服务收入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5、6、8、10、11、12月月后7日,3、4月月后8日,7月月后5日,9月月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拆分、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上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上年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1=02+04+06+07 (2)02≥03 (3)04≥05 (4)07≥08
列关系:(1)1≤2 (2)3≤4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
|
|
表 号: |
E204-3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一、总体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商品购进额 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零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
|
||||||||||
期末商品库存额 |
千元 |
06 |
|
— |
|
— |
|||||||
二、分类值交易情况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商品销售额 |
|
|||||||||
零售额 |
|||||||||||||
本年 |
上年同期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1月免报。
3.本表“分类值交易情况”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4.审核关系:全部指标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2≥03 (2)02≥04 (3)04≥05 (4)010≥011+012+013+014+015 (5)040=041+042+043 (6)070≥071 (7)090≥091 (8)120≥121
(9)120≥122 (10)130≥131+132 (11)140≥141 (12)160≥161
(13)200≥201 (14)230≥231 (15)240≥241
(16)木材及制品类(180)、化工材料及制品类(200)、其中:化肥类(201)、
金属材料类(210)、其中:农机类(231)、种子饲料类(250)的零售额应为0
列关系:(1)1≤2 (2)3≤4 (3)5≤6 (4)7≤8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
|
|
表 号: |
S204-3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国统字〔2022〕90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月 |
有效期至: |
2024年1月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本年 |
上年同期 |
||||
本月 |
1-本月 |
本月 |
1-本月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
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其中:外卖送餐服务收入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2、5、6、7、8、10、11月月后10日,4、12月月后11日,3月月后12日,9月月后13日12:00前网上报送分单位数据;1月免报。
3.审核关系:
全部指标应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1=02+04+06+07 (2)02≥03 (3)04≥05 (4)07≥08
列关系:(1)1≤2 (2)3≤4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摘录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