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22-3000-2023-00010 文号永文体旅〔2023〕8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3-07-14
标题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22-3000-2023-00010
文号 永文体旅〔2023〕8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3-07-14
标题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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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张暑期文化和旅游局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结合暑期检查重点工作及前期有关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实际,请一并予以贯彻执行,现将开展行动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暑期市场经营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和随机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网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将剧本娱乐场所纳入执法检查范围。

  (二)强化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电〔2023〕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质量。

  (三)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3〕53号)《三明市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明文旅〔2023〕51号)文件要求,结合集中执法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区时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落实处置措施,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暑期市场环境。

  四、重点检查场所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点检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校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年人进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等违规经营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办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要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时处置。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网络文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各类网络文化平台、网站、APP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育少年模式,其中是否提供含有宣扬淫秽色情低俗、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黑导”。不得向游客强售套票、兜售旅游商品、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行程、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依法从严查处;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通过压低旅游价格、利用假地图、宣传假信息等手段将旅游者诱骗至特定地点以获取高额返利的“黑导”,要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黑社”。对旅行社未按要求填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对旅行社采取非法手段揽客、雇用无导游资质人员非法提供导游服务、不依法签订和有效履行旅游包价合同、超范围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无资质经营旅游或旅行社业务,以微信群等形式,以“低价”为诱饵欺骗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有偿服务,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黑社”,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黑车”。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对不选择具有运营资质旅游客运车辆的旅行社,对不按规定管理、委派旅游客运车辆的旅游客运企业,依法从严查处;检查旅游合同及租车签订是否规范,旅行社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旅行社接团、出团是否规范,是否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等,依法从严查处。A级景区。重点排查景区步道、临水临崖地段、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正常,是否落实人流容量管控措施,制定完备的高峰期游客分流疏导和应急预案情况;指导A级景区对范围内地质灾害点,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按照省、市森防办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

  (责任科室: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由有相关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处置措施,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2.强化意识形态底线红线,严格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执法监管,发现内容违规网络文化产品及时通报清理;加强对旅游包车发车(停靠)点、A级旅游景区及各类游客集散地旅游团队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依法处置。

  2.请永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检查。

  3.请相关责任科室于8月29日前将本次集中执法检查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形成报告,报送至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陈菡钦,邮箱:454606190@qq.com。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4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张暑期文化和旅游局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结合暑期检查重点工作及前期有关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实际,请一并予以贯彻执行,现将开展行动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暑期市场经营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和随机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网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将剧本娱乐场所纳入执法检查范围。

  (二)强化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电〔2023〕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质量。

  (三)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3〕53号)《三明市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明文旅〔2023〕51号)文件要求,结合集中执法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区时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落实处置措施,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暑期市场环境。

  四、重点检查场所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点检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校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年人进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等违规经营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办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要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时处置。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网络文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各类网络文化平台、网站、APP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育少年模式,其中是否提供含有宣扬淫秽色情低俗、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黑导”。不得向游客强售套票、兜售旅游商品、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行程、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依法从严查处;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通过压低旅游价格、利用假地图、宣传假信息等手段将旅游者诱骗至特定地点以获取高额返利的“黑导”,要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黑社”。对旅行社未按要求填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对旅行社采取非法手段揽客、雇用无导游资质人员非法提供导游服务、不依法签订和有效履行旅游包价合同、超范围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无资质经营旅游或旅行社业务,以微信群等形式,以“低价”为诱饵欺骗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有偿服务,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黑社”,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黑车”。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对不选择具有运营资质旅游客运车辆的旅行社,对不按规定管理、委派旅游客运车辆的旅游客运企业,依法从严查处;检查旅游合同及租车签订是否规范,旅行社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旅行社接团、出团是否规范,是否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等,依法从严查处。A级景区。重点排查景区步道、临水临崖地段、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正常,是否落实人流容量管控措施,制定完备的高峰期游客分流疏导和应急预案情况;指导A级景区对范围内地质灾害点,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按照省、市森防办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

  (责任科室: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由有相关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处置措施,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2.强化意识形态底线红线,严格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执法监管,发现内容违规网络文化产品及时通报清理;加强对旅游包车发车(停靠)点、A级旅游景区及各类游客集散地旅游团队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依法处置。

  2.请永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检查。

  3.请相关责任科室于8月29日前将本次集中执法检查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形成报告,报送至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陈菡钦,邮箱:454606190@qq.com。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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