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永财绩〔2023〕3号)的要求,我局委托永安燕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368万元、外经贸发展资金300万元两个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委托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樟林至丰海公路建设2500万元一个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报告送达给你们,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评价结果及改进措施在政府网站公示。
附件: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评分表
永安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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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