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4-00005 文号永民〔2024〕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1-05
标题 永安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4-00005
文号 永民〔2024〕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1-05
标题 永安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1:03
| | | |
政策解读: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履行民政职责 

  1.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及时足额将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2023年发放低保、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困难群体补助资金6200多万元,筑牢救助底线。 

  2.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新建林业新村、新安社区2所嵌入式养老机构项目和龙山社区、江滨社区、将军山社区、曹远镇汶四村4所长者食堂项目,并投入使用。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681人,建设21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965人次。完成89所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 

  3.儿童关爱保护持续强化。开展“心相伴,爱相随”困境儿童关爱项目,开展活动95场次,受益儿童和家长3400余人次。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7月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至到1700元/月。统筹协调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4.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启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参检率达97.33%,排三明地区前列,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60家。完成界线联检工作,今年未与周边县市区发生边界争议和群体性纠纷事件。 

  (二)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关,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成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永安市民政系统开展行政检查223次,行政处罚3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服务对象14家,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3.落实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要求。根据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投入3万元,采购国产计算和移动执法终端各3台,做好网络、系统和执法人员的配置管理,按时完成执法平台建设。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审核审批服务。对“五级十五同”系统配置进行动态调整,由原来的58项增加至60项,对办事指南中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逐条进行校对,引导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全年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160件,其中全流程外网跳转办理129件,三明网办系统办理863件,邮寄办13件,对社会组织成立开户免验资减材料、减环节5家,实行告知承诺制减材料81件,即办863件,即办率达100%。 

  2.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好省、三明市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的调整方案,及时调整和细化我局的审批事项,12月根据重新梳理我局权责清单,清单事项增加为124项。微视频《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须知》,用办事群众提供更直观、生动的视频介绍。 

  (四)坚持依法公开,推进民主决策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照“100%落实、100%沟通、100%满意”的办理要求,严格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做到了先调研、再沟通、后答复,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2.主动公开民政各类信息。2023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其中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多项内容。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各类行政事项公示率达100%。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集体议事工作制度,对本部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经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1.加强统筹安排,精心谋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打折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坚持对单位法治建设中重要问题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工作进度,明确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 

  2.深化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法6次,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夯实全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及依法依规进行决策的思想基础。 

  3.严守法规法纪,科学依法行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让各项工作在规矩和纪律约束下运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决策,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化水平。带头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策议事各个环节都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防止随意性,增强规范性。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民政普法活动走深走实,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讲,以深入浅出、图文结合等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1.执法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因民政各科室业务跨度大,相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虽然有开展跨科室的执法工作培训,但培训时间短,还是要靠执法人员自身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政策,造成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透彻,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无法独立执法,需要相应科室人员配合执法的问题。 

  2.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宣传形式多集中于法规法条,形式也较为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实施体系,提高政策制度落实质量。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制订完善实施办法,将国家、省、市的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落到实处。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和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和裁量基准指引,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查、送达等环节执法程序。 

  3.提升法治宣传质效。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强化典型引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着力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 

  永安市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履行民政职责 

  1.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及时足额将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2023年发放低保、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困难群体补助资金6200多万元,筑牢救助底线。 

  2.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新建林业新村、新安社区2所嵌入式养老机构项目和龙山社区、江滨社区、将军山社区、曹远镇汶四村4所长者食堂项目,并投入使用。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681人,建设21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965人次。完成89所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 

  3.儿童关爱保护持续强化。开展“心相伴,爱相随”困境儿童关爱项目,开展活动95场次,受益儿童和家长3400余人次。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7月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至到1700元/月。统筹协调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4.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启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参检率达97.33%,排三明地区前列,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60家。完成界线联检工作,今年未与周边县市区发生边界争议和群体性纠纷事件。 

  (二)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关,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成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永安市民政系统开展行政检查223次,行政处罚3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服务对象14家,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3.落实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要求。根据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投入3万元,采购国产计算和移动执法终端各3台,做好网络、系统和执法人员的配置管理,按时完成执法平台建设。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审核审批服务。对“五级十五同”系统配置进行动态调整,由原来的58项增加至60项,对办事指南中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逐条进行校对,引导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全年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160件,其中全流程外网跳转办理129件,三明网办系统办理863件,邮寄办13件,对社会组织成立开户免验资减材料、减环节5家,实行告知承诺制减材料81件,即办863件,即办率达100%。 

  2.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好省、三明市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的调整方案,及时调整和细化我局的审批事项,12月根据重新梳理我局权责清单,清单事项增加为124项。微视频《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须知》,用办事群众提供更直观、生动的视频介绍。 

  (四)坚持依法公开,推进民主决策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照“100%落实、100%沟通、100%满意”的办理要求,严格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做到了先调研、再沟通、后答复,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2.主动公开民政各类信息。2023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其中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多项内容。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各类行政事项公示率达100%。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集体议事工作制度,对本部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经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1.加强统筹安排,精心谋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打折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坚持对单位法治建设中重要问题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工作进度,明确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 

  2.深化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法6次,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夯实全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及依法依规进行决策的思想基础。 

  3.严守法规法纪,科学依法行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让各项工作在规矩和纪律约束下运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决策,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化水平。带头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策议事各个环节都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防止随意性,增强规范性。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民政普法活动走深走实,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讲,以深入浅出、图文结合等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1.执法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因民政各科室业务跨度大,相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虽然有开展跨科室的执法工作培训,但培训时间短,还是要靠执法人员自身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政策,造成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透彻,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无法独立执法,需要相应科室人员配合执法的问题。 

  2.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宣传形式多集中于法规法条,形式也较为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实施体系,提高政策制度落实质量。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制订完善实施办法,将国家、省、市的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落到实处。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和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和裁量基准指引,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查、送达等环节执法程序。 

  3.提升法治宣传质效。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强化典型引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着力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 

  永安市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