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7-3000-2024-00004 文号永贡政〔2024〕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4-07
标题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7-3000-2024-00004
文号 永贡政〔2024〕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4-07
标题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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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度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有效防治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合理、协调发展,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为建设“森林永安”、“美丽永安”做出贡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对辖区持证矿山、非法矿山、废弃矿山进行全面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持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监督,严格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督促持证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加大对非法矿山植被恢复力度,保持矿山生态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持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

  目前我镇共有一本持证矿山(详见附件1),为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调整已建矿山规模,优化开采布局,一是从源头上切实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二是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制度,督促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按要求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报办证机关备案后严格实施;三是严格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审查验收,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矿山,责令其继续治理;四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督管理,将持证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情况纳入矿山年检内容。

  (二)无证非法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贡川镇共有无证非法开采的矿山一处,2022年1月份已通过上级部门审核进行销号处理,按照治理要求做好恢复植被的护理。

  三、职责分工

  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和单位,关系社会的方方面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把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矿山地质环境项目环保审核,同时对矿山环保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督促持证矿山业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

  财政部门:做好经费的筹措,并及时兑现有关费用。

  水利部门:对矿山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矿山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同时对矿山水保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林业部门:结合建设“森林永安”对矿山占用林地的情况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占用林地的审核,同时对矿山林地、林木补偿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派出所:积极配合辖区范围内无证非法采矿的关闭取缔工作;负责与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对无证非法采矿的行为当事人的确定和案件查处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非法使用炸药、雷管等爆破物品进行非法采矿的查处力度;负责现场对阻挠整治工作、聚众闹事的人和事,依法及时处置,坚决打击。

  供电所:积极配合辖区范围内无证非法采矿的关闭取缔工作;负责对非法供电和转供电电源的调查,及时切断电源,拆除全部供电设施、设备,追究非法供电者的责任。

  宣传部门:发挥宣传教育导向作用,积极主动对全镇地质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态报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治理职责,统筹安排,加强调度,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档案,做到“一矿一档、及时更新”,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治理责任。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对于无责任主体的矿山环境治理,坚持属地管理,进一步压实各村的治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矿山环境问题治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切实承担起矿山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治理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扎实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管,配合市镇开展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根据治理需要,切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形成资金合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统筹利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矿山环境治理的政策措施,激发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吸引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矿山环境治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LED、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宣传力度,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大力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广泛普及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形成保护矿山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贡川镇持证矿山名单

     2.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贡川镇持证矿山名单

序号 

许可证号 

矿  山  名  称 

开采矿种 

开采 

方式 

有效期 

1

35048120170

37130144144

福建省远景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猪母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露天

20170321

-20270321

附件2

  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加强我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锐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登彪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上官昌启   党委宣传委员

         葛红旗   副镇长

         冯仲强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义雨   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剑飞   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美云   财政所所长

         高超群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永顺   林业站站长

         陈光潘   供电所所长

         廖玉奎   环保岗干部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矿山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贡川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张义雨同志担任,自然资源所科员刘源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调整,由接任者负责。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度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有效防治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合理、协调发展,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为建设“森林永安”、“美丽永安”做出贡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对辖区持证矿山、非法矿山、废弃矿山进行全面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持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监督,严格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督促持证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加大对非法矿山植被恢复力度,保持矿山生态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持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

  目前我镇共有一本持证矿山(详见附件1),为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调整已建矿山规模,优化开采布局,一是从源头上切实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二是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制度,督促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按要求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报办证机关备案后严格实施;三是严格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审查验收,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矿山,责令其继续治理;四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督管理,将持证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情况纳入矿山年检内容。

  (二)无证非法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贡川镇共有无证非法开采的矿山一处,2022年1月份已通过上级部门审核进行销号处理,按照治理要求做好恢复植被的护理。

  三、职责分工

  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和单位,关系社会的方方面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把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矿山地质环境项目环保审核,同时对矿山环保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督促持证矿山业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

  财政部门:做好经费的筹措,并及时兑现有关费用。

  水利部门:对矿山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矿山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同时对矿山水保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林业部门:结合建设“森林永安”对矿山占用林地的情况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占用林地的审核,同时对矿山林地、林木补偿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派出所:积极配合辖区范围内无证非法采矿的关闭取缔工作;负责与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对无证非法采矿的行为当事人的确定和案件查处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非法使用炸药、雷管等爆破物品进行非法采矿的查处力度;负责现场对阻挠整治工作、聚众闹事的人和事,依法及时处置,坚决打击。

  供电所:积极配合辖区范围内无证非法采矿的关闭取缔工作;负责对非法供电和转供电电源的调查,及时切断电源,拆除全部供电设施、设备,追究非法供电者的责任。

  宣传部门:发挥宣传教育导向作用,积极主动对全镇地质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态报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治理职责,统筹安排,加强调度,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档案,做到“一矿一档、及时更新”,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治理责任。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对于无责任主体的矿山环境治理,坚持属地管理,进一步压实各村的治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矿山环境问题治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切实承担起矿山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治理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扎实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管,配合市镇开展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根据治理需要,切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形成资金合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统筹利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矿山环境治理的政策措施,激发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吸引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矿山环境治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LED、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宣传力度,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大力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广泛普及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形成保护矿山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贡川镇持证矿山名单

     2.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贡川镇持证矿山名单

序号 

许可证号 

矿  山  名  称 

开采矿种 

开采 

方式 

有效期 

1

35048120170

37130144144

福建省远景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猪母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露天

20170321

-20270321

附件2

  贡川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加强我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锐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登彪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上官昌启   党委宣传委员

         葛红旗   副镇长

         冯仲强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义雨   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剑飞   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美云   财政所所长

         高超群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永顺   林业站站长

         陈光潘   供电所所长

         廖玉奎   环保岗干部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矿山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贡川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张义雨同志担任,自然资源所科员刘源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调整,由接任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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