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3000-2024-00008 文号永财绩[202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4-12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3000-2024-00008
文号 永财绩[202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4-12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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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市直各部门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相关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未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或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要进行绩效问责。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五)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格式,保质保量报送材料。

  二、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

  (一)资金范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业务范围: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自评管理、部门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预决算公开。

  1.事前绩效评估

  预算申请环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关口前移,各部门、各单位对新出台重大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部门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的预算审核,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2.绩效目标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实现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等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内容应完整、细化、量化,做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

  3.绩效运行监控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

  4.绩效评价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能、整体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当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参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考评指标,包括分值、评分标准等。通过客观地自我评价,得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值和结论,形成评价报告。

  7、部门绩效评价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财政要求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对上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部门评价,加强部门评价结果审核和应用,确保部门评价全覆盖。

  三、 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认真填报,确保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一)项目事前绩效申报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三)项目绩效监控评估表、部门整体绩效监控评估表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四)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五)项目自评抽查完成时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财政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六)部门绩效评价完成时间。按财政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七)按财政要求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及预、决算公开等与绩效相关工作。

  四、报送方式

  (一)所有材料均通过对应系统进行填报,部门、单位审核完后上报财政局对口的业务科室,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审核后提交到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审核后由业务科室批复给各部门、各单位。

  (二)电子文档格式为:DOC、XLS。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要求,认真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监控评估表、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自评、项目自评抽查、部门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确保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联系电话:3622665。

  永安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2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市直各部门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相关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未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或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要进行绩效问责。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五)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格式,保质保量报送材料。

  二、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

  (一)资金范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业务范围: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自评管理、部门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预决算公开。

  1.事前绩效评估

  预算申请环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关口前移,各部门、各单位对新出台重大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部门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的预算审核,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2.绩效目标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实现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等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内容应完整、细化、量化,做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

  3.绩效运行监控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

  4.绩效评价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能、整体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当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参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考评指标,包括分值、评分标准等。通过客观地自我评价,得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值和结论,形成评价报告。

  7、部门绩效评价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财政要求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对上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部门评价,加强部门评价结果审核和应用,确保部门评价全覆盖。

  三、 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认真填报,确保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一)项目事前绩效申报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三)项目绩效监控评估表、部门整体绩效监控评估表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四)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送时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五)项目自评抽查完成时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财政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六)部门绩效评价完成时间。按财政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七)按财政要求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及预、决算公开等与绩效相关工作。

  四、报送方式

  (一)所有材料均通过对应系统进行填报,部门、单位审核完后上报财政局对口的业务科室,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审核后提交到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审核后由业务科室批复给各部门、各单位。

  (二)电子文档格式为:DOC、XLS。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要求,认真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监控评估表、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自评、项目自评抽查、部门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确保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联系电话:3622665。

  永安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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