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11-3000-2024-00012 文号陶政〔2024〕3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20
标题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全镇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11-3000-2024-00012
文号 陶政〔2024〕3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20
标题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全镇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全镇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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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镇安办组织有关单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摸排,确定5个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点,现就做好2024年全镇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管控。要针对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点进一步细化管控方案,针对安全风险特性,从制度、设备、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强化对安全风险点的监督指导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二、压实企业责任。要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一单一图”(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风险分布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员工培训教育内容,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掌握岗位安全风险情况及防范应对措施。 

  三、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规律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的标准、方法和依据,及时更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明确“红、橙、黄、蓝”风险等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风险因素未纳入管控清单或已纳入管控清单未实施有效管控的,将按“双倒查”原则从严倒查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附件:2024年永安市小陶镇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镇安办组织有关单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摸排,确定5个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点,现就做好2024年全镇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管控。要针对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点进一步细化管控方案,针对安全风险特性,从制度、设备、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强化对安全风险点的监督指导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二、压实企业责任。要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一单一图”(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风险分布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员工培训教育内容,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掌握岗位安全风险情况及防范应对措施。 

  三、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规律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的标准、方法和依据,及时更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明确“红、橙、黄、蓝”风险等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风险因素未纳入管控清单或已纳入管控清单未实施有效管控的,将按“双倒查”原则从严倒查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附件:2024年永安市小陶镇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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