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2-3000-2024-00041 文号永发改营商〔2024〕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5-06
标题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2-3000-2024-00041
文号 永发改营商〔2024〕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5-06
标题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0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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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办理结果:A

中国民主同盟永安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制度的建议”收悉,建议突出重点,分析透彻,为市委、市政府在今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永安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2021年12月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并制定《永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永政文〔2021〕97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成立以来,分别在2021年攻坚《永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7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339项重点任务,在2022年攻坚《永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役实施方案》37项重点任务,在2023年攻坚《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8项重点任务。经过努力,政务服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我市入选“2023中国县域投资竞争力百强”,位列第53位。 

  二、强化沟通服务。深化落实党政领导与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组织召开“永安之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茶话会”,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服务百家企业、推进百大项目、走访百位人才”等活动。同时依托“e三明”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收集企业问题,跟踪督促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已成功召开10次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累计收集意见建议160条,解决141条,占所有意见建议总数的88.1%,另有12条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2023年至今,政企直通车平台收集的67个问题已全部解决,处级领导访企业服务日志解决问题26个。 

  三、提升执法“温度”。2023年,我市出台了《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通知》(永委办发明电〔2023〕80号),文件要求对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纳税百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要建立行政执法会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指导,充分考虑市场经营主体违法主观性、社会危害程度等,科学审慎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做到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对于不按柔性执法要求、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单位,由市效能办进行督查问效。2023年以来共组织案审会议 4次,审核案件43件,已有10家民营企业享受不予行政处罚,其中7家环保领域民营企业享受“首违不罚”。 

  虽然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不可否认,我们也存在着不少短板弱项,如在探索减少企业打扰、建设平台信息共享、创新涉企沟通方式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只争朝夕的劲头,坚如磐石的信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永安。 

 

  领导署名:陈许忠 

  联系人:钟宏癸 

  联系电话:3816036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办理结果:A

中国民主同盟永安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制度的建议”收悉,建议突出重点,分析透彻,为市委、市政府在今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永安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2021年12月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并制定《永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永政文〔2021〕97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成立以来,分别在2021年攻坚《永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7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339项重点任务,在2022年攻坚《永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役实施方案》37项重点任务,在2023年攻坚《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8项重点任务。经过努力,政务服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我市入选“2023中国县域投资竞争力百强”,位列第53位。 

  二、强化沟通服务。深化落实党政领导与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组织召开“永安之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茶话会”,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服务百家企业、推进百大项目、走访百位人才”等活动。同时依托“e三明”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收集企业问题,跟踪督促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已成功召开10次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累计收集意见建议160条,解决141条,占所有意见建议总数的88.1%,另有12条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2023年至今,政企直通车平台收集的67个问题已全部解决,处级领导访企业服务日志解决问题26个。 

  三、提升执法“温度”。2023年,我市出台了《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通知》(永委办发明电〔2023〕80号),文件要求对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纳税百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要建立行政执法会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指导,充分考虑市场经营主体违法主观性、社会危害程度等,科学审慎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做到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对于不按柔性执法要求、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单位,由市效能办进行督查问效。2023年以来共组织案审会议 4次,审核案件43件,已有10家民营企业享受不予行政处罚,其中7家环保领域民营企业享受“首违不罚”。 

  虽然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不可否认,我们也存在着不少短板弱项,如在探索减少企业打扰、建设平台信息共享、创新涉企沟通方式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只争朝夕的劲头,坚如磐石的信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永安。 

 

  领导署名:陈许忠 

  联系人:钟宏癸 

  联系电话:3816036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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