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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23-3000-2024-00011 | 文号 | 永卫〔2024〕5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4 | |||||||||
标题 |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开展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23-3000-2024-00011 | |||||||||||
文号 | 永卫〔2024〕5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04 | |||||||||||
标题 |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开展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永安市开展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4日
永安市开展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公立医院规范采购管理和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群众切身权益为目标,聚焦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通过系统集成、部门协作、纠建并举、破立并进、标本兼治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执法惩戒与指导服务并重、事前引导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并重的管理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中存在的围串标、“带金销售”、收受“回扣”等问题。
1. 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招采时,在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设置倾向性、单一性和排他性参数;在付款资金审批环节,人为影响资金拨付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2. 存在异常采购行为的医疗机构内,作出采购建议和决定人员的问题,尤其是医疗机构内参与药品、器械、耗材招采的临床科室、药剂科、信息科、设备科、总务科等兼具专家及行政职务的重点人员,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本人或其亲属在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具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院长、科室主任或专家,在相关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院内重大经济活动等工作中违规插手、干预招标等不法行为。
3. 无正当理由采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及“特别严重”企业的涉事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的产品。全部或部分自费特殊药品耗材等,在购销计划申报、采购审批、配送等环节中的行贿受贿问题。特别是已有低价产品在售,仍以各种名义申报备案(议价)采购高价非挂网产品的。
4. 未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个人或少数人私分,接受服务对象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和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问题。
(二)整治在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1. 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耗材中,不参加集中采购,或参加但中选产品未进院、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及其涉及的“带金销售”等情形,特别是种植牙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域。
2. 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以及在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三)整治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存在的收受“红包”、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
1. 对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具有决定权的科室主任、护士长等重点人员,利用职位影响,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
2. 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等其他商业回扣问题。
3. 利用医疗资源损公肥私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等牟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风问题。
4. 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向患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推介基因检测、院外购药等各类第三方服务的不正之风行为。
5.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耗材的串换问题。
6.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7. 虚计精神状况检测、血液透析、针灸、推拿等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增收费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8. 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规定,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规范计划拟定、立项审批、预算编制、采购执行、货物验收和运行维护、报废审批等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药品耗材平台采购政策,建立健全落实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工作机制,强化集采报量、采购、使用、结算全流程管理,加强备案采购的管理审核,确保采购各环节阳光透明。医疗机构如确需从集采目录之外进行备案采购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并签订书面采购协议。
(二)强化行风建设。推进廉洁行医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九项准则》及实施细则,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全部覆盖、全体动员、全员知晓。结合医院巡查、医保检查等工作,督导医疗机构制定完善落实《九项准则》及实施细则,及时发现处理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医务人员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与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医院评价结果、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医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等挂钩,制定奖罚分明的考评机制。
(三)建立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对自查发现问题多、认真改的地方予以少查、免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少、走过场的地方重点查、提级查,形成“主动改从宽,被动查从严”的工作导向,推进真查真纠、真改实改。
(四)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征集问题线索,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和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作为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方面有关专家专业监督作用,破解违法行为发现难、认定难问题,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五)开展一轮专项检查。综合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立医院全覆盖、基层卫生院(所)不低于30%的比例,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进行随机抽查。
(六)通报违法典型案件。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并重原则,加强违纪违法违规案件的收集整理,联合医保部门集中筛选一批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案件,适时组织通报,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促治,实现“查办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效果。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2024年6月30日前)。市卫健局通过动员部署、开展提醒告诫等方式,组织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发现的问题。并结合走访排查、群众举报、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等渠道,摸排突出问题线索,按照“主动改从宽,被动查从严”原则,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处置,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实现边整治、边整改、边完善。
(二)强化督查(2024年9月20日前)。联合医保等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巩固督查结果,推进真查真纠、真改实改。
(三)总结提升(2024年10月15日前)。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成效,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采购管理和诊疗行为监管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卫健局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为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谋划,周密部署推进,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督促各医疗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线索查办。坚持真查、严查、深查、细查,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置,切实查处一批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案件。对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和犯罪线索,要及时启动行纪和行刑衔接工作,按程序移送纪检和公安部门。
(三)推动建章立制。综合运用政策宣介、诚信承诺、典型示范、提醒告诫、社会监督、检查抽查和执法建议等监管“工具箱”,实现正向引导和执法亮剑同步推进、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同频共振,规范医疗机构采购管理和诊疗行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附件:1.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
2.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3.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补充表
4.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模板
附件1: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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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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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入集中整治的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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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名称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类别(按备注第2条填写)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内人员数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内自查自纠人员数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内自查自纠覆盖率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召开自查自纠动员部署会数量 |
自查发现采购问题数 |
自查发现诊疗不规范问题数 |
已完成问题整改数 |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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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
医用耗材 |
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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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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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填写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统计自专项整治以来累计数据情况。 2.纳入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类别有: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卫生院; (四)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 (五)急救中心(站); (六)妇幼保健院(所、站); (七)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八)其他医疗机构。 |
附件2: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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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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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名称 |
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名称 |
有关数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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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 |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 |
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 |
推动整改问题数 |
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 |
通报曝光 |
公布 成果批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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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可包含:通过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群众诉求(12345)、网络舆情以及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业务检查、平台收集、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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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附件3: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补充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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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
联络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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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 名称 |
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 |
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情况 |
推动整改问题数 |
推动整改问题情况 |
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 |
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情况 |
通报曝光批次数 |
通报曝光情况 |
公布成果批次数 |
公布成果情况 |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具体事例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如:1.宣传不够到位,群众知晓率较低;(已完成整改) 2.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部门联动还需进一步增强;(正在整改) 3.……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如:2024年4月以来,共发现问题X个,已完成整改X个,正在整改X个,预计X月X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已采取……措施,…… 确保整改到位。 (对照进度表数据填写) |
如:1.针对整治中发现的XXX问题,2024年X月X日,会同市XX委下发《关于完善XXXXXXX》,明确XXXXXXXXXX。 2.……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如:1.2024年X月X日,通过XX县纪委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X批次X件。 2.……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如:1.2024年X月X日,XX局通过XX网站公布整治成果1批次。 2.……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重点挖掘推动解决一类人急难愁盼问题的事例,要求简明扼要,每个事例控制在400字左右;每周至少报送1个事例。 |
附件4: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
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
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模板
一、基本情况
主要反映专项整治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定完善规范采购制度、强化行风建设、建立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发展社会监督员数量、出动检查人员次数、检查单位数量、发现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案件、已整改问题数量、线索移动数量、曝光典型案例数量等情况。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主要反映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如组织部署、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立规范典型、曝光典型案例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其他创新举措情况。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要反映抽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采购混乱问题,包括:围标串标、“带金销售”、收受“回扣”等情况,在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作、采购非中选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情况;在日常诊疗过程中的收受“红包”、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套取医保资金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主要反映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规范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和诊疗行为的监管措施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等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永安市开展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4日
永安市开展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公立医院规范采购管理和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群众切身权益为目标,聚焦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通过系统集成、部门协作、纠建并举、破立并进、标本兼治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执法惩戒与指导服务并重、事前引导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并重的管理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中存在的围串标、“带金销售”、收受“回扣”等问题。
1. 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招采时,在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设置倾向性、单一性和排他性参数;在付款资金审批环节,人为影响资金拨付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2. 存在异常采购行为的医疗机构内,作出采购建议和决定人员的问题,尤其是医疗机构内参与药品、器械、耗材招采的临床科室、药剂科、信息科、设备科、总务科等兼具专家及行政职务的重点人员,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本人或其亲属在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具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院长、科室主任或专家,在相关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院内重大经济活动等工作中违规插手、干预招标等不法行为。
3. 无正当理由采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及“特别严重”企业的涉事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的产品。全部或部分自费特殊药品耗材等,在购销计划申报、采购审批、配送等环节中的行贿受贿问题。特别是已有低价产品在售,仍以各种名义申报备案(议价)采购高价非挂网产品的。
4. 未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个人或少数人私分,接受服务对象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和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问题。
(二)整治在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1. 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耗材中,不参加集中采购,或参加但中选产品未进院、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及其涉及的“带金销售”等情形,特别是种植牙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域。
2. 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以及在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三)整治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存在的收受“红包”、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
1. 对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具有决定权的科室主任、护士长等重点人员,利用职位影响,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
2. 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等其他商业回扣问题。
3. 利用医疗资源损公肥私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等牟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风问题。
4. 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向患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推介基因检测、院外购药等各类第三方服务的不正之风行为。
5.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耗材的串换问题。
6.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7. 虚计精神状况检测、血液透析、针灸、推拿等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增收费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8. 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规定,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规范计划拟定、立项审批、预算编制、采购执行、货物验收和运行维护、报废审批等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药品耗材平台采购政策,建立健全落实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工作机制,强化集采报量、采购、使用、结算全流程管理,加强备案采购的管理审核,确保采购各环节阳光透明。医疗机构如确需从集采目录之外进行备案采购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并签订书面采购协议。
(二)强化行风建设。推进廉洁行医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九项准则》及实施细则,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全部覆盖、全体动员、全员知晓。结合医院巡查、医保检查等工作,督导医疗机构制定完善落实《九项准则》及实施细则,及时发现处理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医务人员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与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医院评价结果、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医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等挂钩,制定奖罚分明的考评机制。
(三)建立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对自查发现问题多、认真改的地方予以少查、免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少、走过场的地方重点查、提级查,形成“主动改从宽,被动查从严”的工作导向,推进真查真纠、真改实改。
(四)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征集问题线索,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和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作为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方面有关专家专业监督作用,破解违法行为发现难、认定难问题,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五)开展一轮专项检查。综合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立医院全覆盖、基层卫生院(所)不低于30%的比例,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进行随机抽查。
(六)通报违法典型案件。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并重原则,加强违纪违法违规案件的收集整理,联合医保部门集中筛选一批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案件,适时组织通报,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促治,实现“查办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效果。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2024年6月30日前)。市卫健局通过动员部署、开展提醒告诫等方式,组织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发现的问题。并结合走访排查、群众举报、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等渠道,摸排突出问题线索,按照“主动改从宽,被动查从严”原则,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处置,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实现边整治、边整改、边完善。
(二)强化督查(2024年9月20日前)。联合医保等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巩固督查结果,推进真查真纠、真改实改。
(三)总结提升(2024年10月15日前)。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成效,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采购管理和诊疗行为监管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卫健局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为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谋划,周密部署推进,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督促各医疗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线索查办。坚持真查、严查、深查、细查,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置,切实查处一批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案件。对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和犯罪线索,要及时启动行纪和行刑衔接工作,按程序移送纪检和公安部门。
(三)推动建章立制。综合运用政策宣介、诚信承诺、典型示范、提醒告诫、社会监督、检查抽查和执法建议等监管“工具箱”,实现正向引导和执法亮剑同步推进、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同频共振,规范医疗机构采购管理和诊疗行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附件:1.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
2.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3.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补充表
4.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模板
附件1: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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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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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入集中整治的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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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名称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类别(按备注第2条填写)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内人员数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内自查自纠人员数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内自查自纠覆盖率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召开自查自纠动员部署会数量 |
自查发现采购问题数 |
自查发现诊疗不规范问题数 |
已完成问题整改数 |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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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
医用耗材 |
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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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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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填写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统计自专项整治以来累计数据情况。 2.纳入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类别有: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卫生院; (四)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 (五)急救中心(站); (六)妇幼保健院(所、站); (七)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八)其他医疗机构。 |
附件2: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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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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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名称 |
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名称 |
有关数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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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 |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 |
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 |
推动整改问题数 |
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 |
通报曝光 |
公布 成果批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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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可包含:通过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群众诉求(12345)、网络舆情以及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业务检查、平台收集、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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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附件3: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补充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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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
联络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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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 名称 |
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 |
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情况 |
推动整改问题数 |
推动整改问题情况 |
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 |
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情况 |
通报曝光批次数 |
通报曝光情况 |
公布成果批次数 |
公布成果情况 |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具体事例 |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如:1.宣传不够到位,群众知晓率较低;(已完成整改) 2.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部门联动还需进一步增强;(正在整改) 3.……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如:2024年4月以来,共发现问题X个,已完成整改X个,正在整改X个,预计X月X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已采取……措施,…… 确保整改到位。 (对照进度表数据填写) |
如:1.针对整治中发现的XXX问题,2024年X月X日,会同市XX委下发《关于完善XXXXXXX》,明确XXXXXXXXXX。 2.……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如:1.2024年X月X日,通过XX县纪委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X批次X件。 2.……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如:1.2024年X月X日,XX局通过XX网站公布整治成果1批次。 2.…… (对照进度表数据逐项填写) |
重点挖掘推动解决一类人急难愁盼问题的事例,要求简明扼要,每个事例控制在400字左右;每周至少报送1个事例。 |
附件4:
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
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
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模板
一、基本情况
主要反映专项整治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定完善规范采购制度、强化行风建设、建立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发展社会监督员数量、出动检查人员次数、检查单位数量、发现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案件、已整改问题数量、线索移动数量、曝光典型案例数量等情况。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主要反映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如组织部署、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立规范典型、曝光典型案例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其他创新举措情况。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要反映抽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采购混乱问题,包括:围标串标、“带金销售”、收受“回扣”等情况,在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作、采购非中选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情况;在日常诊疗过程中的收受“红包”、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套取医保资金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主要反映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规范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和诊疗行为的监管措施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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