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7-3000-2024-00013 文号永水利〔2024〕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5-08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7-3000-2024-00013
文号 永水利〔2024〕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5-08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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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邓晓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砂镇山洪沟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我局根据《福建省山洪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山洪沟治理项目策划和向上申报工作,2023年度我市有2条山洪沟治理项目获批,列入2024年实施计划。 

  安砂镇近年来水利项目建设涉及水土保持、防洪安全、节水灌溉等方面,安砂玲珑溪小流域水土流失专项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获批国债增投项目,已准备招投标;玲珑溪河道治理已作为“五江一溪”水利项目开展前期策划工作;目前,水碓溪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山洪沟治理方案,待方案编制后,我局将会同安砂镇人民政府努力向上争取,尽早将项目纳入建设计划。 

  领导署名:张闽 

  联 系 人:江爱民 

 

 

  永安市水利局

  2024年5月8日

邓晓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砂镇山洪沟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我局根据《福建省山洪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山洪沟治理项目策划和向上申报工作,2023年度我市有2条山洪沟治理项目获批,列入2024年实施计划。 

  安砂镇近年来水利项目建设涉及水土保持、防洪安全、节水灌溉等方面,安砂玲珑溪小流域水土流失专项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获批国债增投项目,已准备招投标;玲珑溪河道治理已作为“五江一溪”水利项目开展前期策划工作;目前,水碓溪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山洪沟治理方案,待方案编制后,我局将会同安砂镇人民政府努力向上争取,尽早将项目纳入建设计划。 

  领导署名:张闽 

  联 系 人:江爱民 

 

 

  永安市水利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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