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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凌霜口腔科诊所:

  你单位提交的《福建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表》、《庄凌霜口腔科诊所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报告编号:YP24350635,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表)收悉。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福建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闽卫监督〔2014〕93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2022〕35号)等要求,我局对《评价报告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为你单位新建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审查合格,预评审核同意你单位新建。请你单位在该建设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前进行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防护评价,并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此复。

  附件:庄凌霜口腔科诊所预评价审核的项目类别清单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庄凌霜口腔科诊所预评价审核项目类别清单

项目

射线装置名称

型号

生产厂家

主要参数

所在位置

备注

医用X射线影像诊断

口腔CBCT(站位扫描)

待定

待定

待定

诊所一层口腔CT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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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庄凌霜口腔科诊所新建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的批复 _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_ 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5年03月14日 星期五

  • 索 引 号: SM03123-30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永卫〔2024〕71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29
  • 有效性:有效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庄凌霜口腔科诊所新建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的批复
永卫〔2024〕71号
来源: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7-30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