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3-3000-2024-00033 文号永人社〔2024〕9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9-23
标题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3-3000-2024-00033
文号 永人社〔2024〕9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9-23
标题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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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明人社办〔2024〕17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培训时间为下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请参训人员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24年学习任务。 

  三、培训内容 

  2024年公需科目主题构成如下: 

  1、数字经济(6学时,例如:数字福建与数字经济) 

  2、绿色经济(6学时,例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海洋经济(6学时,例如:海洋战略新兴产业) 

  4、文旅经济(6学时,例如:福建文旅品牌推广) 

  5、全国两会精神解读(6学时,例如: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需科目为必学科目,专业科目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修。 

  四、培训平台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网址:http://220.160.53.47:6067,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3338431560,4006196823。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为三明教育学院(网址:https://px.smjyxy.cn,咨询电话:0598-8288158。邮箱:70661092@qq.com)和三明市人才培训中心(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网址:www.smrcpx.com,咨询电话:8511868)。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便于培训管理、数据统计和继续教育验证,推荐选择三明教育学院参加培训,各用人单位也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各级继续教育基地。 

  五、证书领取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有关规定,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将参训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载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将生成全省通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学时证明。 

  参训人员完成本年度培训任务后,可登录“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打印学时证明。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要指定专人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费用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各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等级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明人社办〔2024〕17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培训时间为下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请参训人员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24年学习任务。 

  三、培训内容 

  2024年公需科目主题构成如下: 

  1、数字经济(6学时,例如:数字福建与数字经济) 

  2、绿色经济(6学时,例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海洋经济(6学时,例如:海洋战略新兴产业) 

  4、文旅经济(6学时,例如:福建文旅品牌推广) 

  5、全国两会精神解读(6学时,例如: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需科目为必学科目,专业科目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修。 

  四、培训平台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网址:http://220.160.53.47:6067,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3338431560,4006196823。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为三明教育学院(网址:https://px.smjyxy.cn,咨询电话:0598-8288158。邮箱:70661092@qq.com)和三明市人才培训中心(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网址:www.smrcpx.com,咨询电话:8511868)。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便于培训管理、数据统计和继续教育验证,推荐选择三明教育学院参加培训,各用人单位也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各级继续教育基地。 

  五、证书领取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有关规定,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将参训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载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将生成全省通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学时证明。 

  参训人员完成本年度培训任务后,可登录“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打印学时证明。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要指定专人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费用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各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等级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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