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永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安委〔2024〕4号)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特制定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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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