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2-3000-2025-00041
- 备注/文号: 永发改价格〔2025〕2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3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5〕53号)要求,我局对历年发布的殡葬收费政策及定价批费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将部分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一、《永安市物价局关于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永价费〔2005〕31号)
二、《永安市物价局关于市殡仪馆新安装骨灰架骨灰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永价费〔2012〕13号)
三、《永安市物价局关于永安市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永价费〔2013〕2号)
四、《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永安市殡仪馆(新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永发改价格〔2019〕82号)
五、《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福利贸易有限公司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永发改价格〔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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