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9-1600-2023-00026 | 文号 | 永民〔2023〕1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15 | |||||||||
标题 | 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幸福院质量提升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9-1600-2023-00026 | |||||||||||
文号 | 永民〔2023〕1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15 | |||||||||||
标题 | 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幸福院质量提升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推动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18〕30号)及《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明民〔2021〕65号)文件精神,及时有效完成《方案》布置的指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部署2023年度我市各乡镇、街道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任务,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我市今年必须完成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星级及以上至少85所,限新参与评定、三年以上需复评及等级提升重新评定。要求已建成农村幸福院53所全部提升到三星级以上(9所需复评、10所需升级,详见附表),剩余32所从颐老院中选择提升,由各乡镇(街道)择优申报,按要求完成质量提升后将给予适当奖补,其中,被评为四星级和五星级幸福院的将获得三明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的额外奖补。
二、提升标准。一要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远程视频接入的通知》要求,农村幸福院必须安装至少两路摄像头(其中:一个安装在农村幸福院主要出入口,另一个安装在农村幸福院主要活动公共区域),并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配置,采用300W像素以上彩色摄像头,使用年限2年以上。二要按照《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永民〔2021〕58号)文件中的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内容抓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具体核对《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评分表》(附件2),现有设施或经改造提升后自评分在70分、80分或90分及以上分别可参评三星级、四星级或五星级幸福院,已获批评定星级满3年需参与复评。
三、工作安排。请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颐老院要积极动员所在村积极填报《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和《排查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上报。有关摄像头安装事宜,我局将协调电信部门统一规范安装,费用从奖补资金中列支。
四、考核机制。三明市民政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我局也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请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辖区幸福院所在村按时完成星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建有颐老院的村申报星级评定。提升工作要求于10月底完成,我们根据完成时效及完成数量进行考核分加减。
附件:1.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申报表
2.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排查表(一院一档)
3.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评分表
4.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等级评定验收表
5.永安市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计划表
永安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推动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18〕30号)及《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明民〔2021〕65号)文件精神,及时有效完成《方案》布置的指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部署2023年度我市各乡镇、街道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任务,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我市今年必须完成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星级及以上至少85所,限新参与评定、三年以上需复评及等级提升重新评定。要求已建成农村幸福院53所全部提升到三星级以上(9所需复评、10所需升级,详见附表),剩余32所从颐老院中选择提升,由各乡镇(街道)择优申报,按要求完成质量提升后将给予适当奖补,其中,被评为四星级和五星级幸福院的将获得三明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的额外奖补。
二、提升标准。一要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远程视频接入的通知》要求,农村幸福院必须安装至少两路摄像头(其中:一个安装在农村幸福院主要出入口,另一个安装在农村幸福院主要活动公共区域),并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配置,采用300W像素以上彩色摄像头,使用年限2年以上。二要按照《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永民〔2021〕58号)文件中的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内容抓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具体核对《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评分表》(附件2),现有设施或经改造提升后自评分在70分、80分或90分及以上分别可参评三星级、四星级或五星级幸福院,已获批评定星级满3年需参与复评。
三、工作安排。请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颐老院要积极动员所在村积极填报《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和《排查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上报。有关摄像头安装事宜,我局将协调电信部门统一规范安装,费用从奖补资金中列支。
四、考核机制。三明市民政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我局也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请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辖区幸福院所在村按时完成星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建有颐老院的村申报星级评定。提升工作要求于10月底完成,我们根据完成时效及完成数量进行考核分加减。
附件:1.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申报表
2.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排查表(一院一档)
3.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评分表
4.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等级评定验收表
5.永安市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计划表
永安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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