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3-0101-2018-00014 | 文号 | 永人社〔2018〕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24 | |||||||||
标题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3-0101-2018-00014 | |||||||||||
文号 | 永人社〔2018〕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1-24 | |||||||||||
标题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现将2018年度继续教育办班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化。各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考核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任期目标内容;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规定:“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二、要精选培训内容,提高继续教育工作实效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动“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继续教育应贯彻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今年,全市各单位的办班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为切入点,扎实推动跨越发展,焕发传统产业生机,提升五大主导产业技术,为培养和发展产业集群服务。特别要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精神,从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实际需求出发,紧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专项研修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办班之前,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班期间要主动接受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办班结束后10天内及时将办班小结、课程安排表、参训人员花名册及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对未经审核批准自行办班及办班质量差、效果不好的,其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鉴证部门不予登记承认。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应出具培训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或培训证明,方可办理验证手续;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必须当年验证,逾期不予办理。
3、各单位培训收费标准应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规定执行,培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培训单位在实施培训收费前应当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窗口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培训学时和培训主管部门及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等。学员的旅差费、食宿费、培训资料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
4、各单位应按下达的办班计划表,按时按质办好研修班。
附件: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班计划汇总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4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现将2018年度继续教育办班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化。各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考核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任期目标内容;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规定:“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二、要精选培训内容,提高继续教育工作实效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动“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继续教育应贯彻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今年,全市各单位的办班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为切入点,扎实推动跨越发展,焕发传统产业生机,提升五大主导产业技术,为培养和发展产业集群服务。特别要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精神,从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实际需求出发,紧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专项研修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办班之前,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班期间要主动接受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办班结束后10天内及时将办班小结、课程安排表、参训人员花名册及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对未经审核批准自行办班及办班质量差、效果不好的,其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鉴证部门不予登记承认。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应出具培训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或培训证明,方可办理验证手续;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必须当年验证,逾期不予办理。
3、各单位培训收费标准应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规定执行,培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培训单位在实施培训收费前应当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窗口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培训学时和培训主管部门及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等。学员的旅差费、食宿费、培训资料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
4、各单位应按下达的办班计划表,按时按质办好研修班。
附件: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班计划汇总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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