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912-3000-2019-00120 | 文号 | 党政办〔2019〕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7-30 | |||||||||
标题 | 永安市安砂镇党政办公室关于举行“红色·安砂”篮球比赛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12-3000-2019-00120 | |||||||||||
文号 | 党政办〔2019〕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9-07-30 | |||||||||||
标题 | 永安市安砂镇党政办公室关于举行“红色·安砂”篮球比赛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丰富我镇群众的“两节”业余文体生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营造全民健身、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促进干群、政企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经党委研究决定于2019年8月12日17:00在安砂镇人民政府灯光球场举办“红色·安砂”篮球赛,现将通知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组队参赛。
附:安砂镇“红色·安砂”篮球邀请赛活动实施方案
联系人:戴一峰 136****9907
永安市安砂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附件:
安砂镇“红色·安砂”篮球邀请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丰富我镇群众的“两节”业余文体生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营造全民健身、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促进干群、政企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经党委研究决定于2019年8月12日17:00在安砂镇人民政府灯光球场举办“红色·安砂”篮球赛,方案如下:
一、比赛组委会
主 任:方勇
副主任:兰积梁
成 员:树彧、邝明凤、刘纯敏、戴一峰、刘威、陈娟娟、各参赛队伍领队
二、裁判组
裁判长:詹希
裁 判:詹希、刘又新、管义、管礼忠、李毅、赖月晨
三、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19年8月
(二)参赛队伍
参赛队伍(七支):安砂镇政府、建福水泥公司、半罗山矿、教育联队、安砂村、青村村、新建村
(三)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比赛。
2、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3、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胜场多者列前,胜场相同则以相关队伍计算得失分排列名次;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排列方式以此类推。
四、奖励办法
根据比赛成绩,录取并奖励前四名。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资格:
①队员必须是本单位(含总、分局厂)的干部、职工(含子女)。
②村代表队成员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登记的本村户籍地为参赛资格,因为各种原因户籍外迁的原村民可以参加本村的比赛。
③未组队的其余安砂辖区内的各行政村篮球爱好者及本镇辖区内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篮球爱好者可以受邀或主动加入任意球队参赛,也可以自行组队参赛。
④永安十一中、安砂中心小学、加福中心小学组成教育联队参赛。
⑤各参赛队伍的队员除以上四项规定之外,允许有两名外援参赛;外援在第一、二节只能上场一名,第三、四节两名外援可以同时上场。
⑥如有违犯参赛资格规定或其他违纪现象者,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已取得的比赛成绩同时作废,并按0:20计分给各对阵队伍,望参赛各单位相互监督。
2.各参赛队伍请自行为参赛队员购买篮球比赛意外伤害险。
3.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提高各代表队的运动技术水平,以重在参与、增进友谊、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为宗旨,一经报名,不得弃权,必须统一着装。
4.比赛时间:从2019年8月12日晚开始,第一场18:00,第二场19:10,第三场20:20,凡超过既定比赛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以弃权论,按0:20计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可以与所对阵的队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未能按时参赛者则按弃权论处。
5.如遇阴雨天无法进行比赛的场次,顺延进行。
6.场地安排:安砂镇政府大院灯光篮球场。
7.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安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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