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9-0800-2022-00019 | 文号 | 永民行政〔202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 |||||||||
标题 | 永安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民行政〔2022〕8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9-0800-2022-00019 | |||||||||||
文号 | 永民行政〔202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 |||||||||||
标题 | 永安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民行政〔2022〕8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市嘉桦老年公寓发起人:
你们提交“永安市嘉桦老年公寓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永安市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81MJB638492T;法定代表人:郑丽华;注册资金:叁拾万元;住所地:永安市燕东兴林路281号)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永安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
永安市嘉桦老年公寓发起人:
你们提交“永安市嘉桦老年公寓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永安市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81MJB638492T;法定代表人:郑丽华;注册资金:叁拾万元;住所地:永安市燕东兴林路281号)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永安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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