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2-00040 | 文号 | 永森防指〔2022〕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30 | |||||||||
标题 |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2-00040 | |||||||||||
文号 | 永森防指〔2022〕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0-30 | |||||||||||
标题 |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几个月以来,我市持续高温干旱无雨,全市各乡镇(街道)均为气象特旱。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尼格”台风对我市影响甚微,我市近期风大、无明显降水,未来较长时间森林火险等级仍然持续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2〕16号)要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发布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2年10月31日—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森林高火险预警响应措施,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一、立即将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传达到所属乡、村及林区企事业单位,并通过广播、电视台、短信等各种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二、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督促指导工作,增派巡护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起主责,把住森林防火第一关口。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秋收秋种的筹划指导,确保近山农田不违章用火。公安部门在禁止野外用火命令发布期间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违章用火行为。文旅部门要加强进山入林旅游人员携带火源监管。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陵园、墓地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各乡镇(街道)和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农〔2022〕154号)要求,疏堵结合,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杜绝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四、全市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戒备状态,做好防扑火准备。市森林消防大队要合理布置力量,靠前驻防。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足够兵力进行扑救,坚决“打早、打小、打了”。
五、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火情、舆情监测,乡镇应有一名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岗,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归口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加大干部下沉督促指导,增强护林巡山频率力度,杜绝一切火源,确保森林安全。按照省森防办要求,在高森林火险期发生森林火灾,将一律严惩。在高森林火险期内(2022年10月31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每日上报《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1),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上报《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系电话:0598-3612706,邮箱:yassfz@126.com。
附件:1. 《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乡镇(街道) |
督导服务 |
宣 传 |
巡 护 |
违章用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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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森林防火督导(人次) |
出动宣传车(车次) |
宣传标语或横幅(条)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分发纸质宣传材料(份) |
入户宣传(户) |
启动检查关卡(个) |
巡山护林人员 (人次) |
查处违章用火(起) |
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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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 |
防火督查(人次) |
宣传教育 |
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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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宣传材料(份)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排查火险隐患(处) |
隐患整改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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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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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几个月以来,我市持续高温干旱无雨,全市各乡镇(街道)均为气象特旱。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尼格”台风对我市影响甚微,我市近期风大、无明显降水,未来较长时间森林火险等级仍然持续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2〕16号)要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发布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2年10月31日—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森林高火险预警响应措施,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一、立即将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传达到所属乡、村及林区企事业单位,并通过广播、电视台、短信等各种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二、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督促指导工作,增派巡护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起主责,把住森林防火第一关口。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秋收秋种的筹划指导,确保近山农田不违章用火。公安部门在禁止野外用火命令发布期间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违章用火行为。文旅部门要加强进山入林旅游人员携带火源监管。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陵园、墓地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各乡镇(街道)和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农〔2022〕154号)要求,疏堵结合,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杜绝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四、全市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戒备状态,做好防扑火准备。市森林消防大队要合理布置力量,靠前驻防。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足够兵力进行扑救,坚决“打早、打小、打了”。
五、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火情、舆情监测,乡镇应有一名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岗,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归口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加大干部下沉督促指导,增强护林巡山频率力度,杜绝一切火源,确保森林安全。按照省森防办要求,在高森林火险期发生森林火灾,将一律严惩。在高森林火险期内(2022年10月31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每日上报《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1),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上报《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系电话:0598-3612706,邮箱:yassfz@126.com。
附件:1. 《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乡镇(街道) |
督导服务 |
宣 传 |
巡 护 |
违章用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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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森林防火督导(人次) |
出动宣传车(车次) |
宣传标语或横幅(条)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分发纸质宣传材料(份) |
入户宣传(户) |
启动检查关卡(个) |
巡山护林人员 (人次) |
查处违章用火(起) |
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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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 |
防火督查(人次) |
宣传教育 |
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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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宣传材料(份)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排查火险隐患(处) |
隐患整改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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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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