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3-00038 | 文号 | 永森防指〔202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28 | |||||||||
标题 |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3-00038 | |||||||||||
文号 | 永森防指〔202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9-28 | |||||||||||
标题 |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期间,全市仍以晴到多云为主,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3〕9号)要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发布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3年9月28日—10月8日)。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大巡防力量,增设卡口,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点和隐患点,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持续依法查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惩戒肇事者,加大警示教育,以案释法,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而告之禁火要求,突出经常性用火人群和重点部位宣传,持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乡镇(街道)至少1名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要加强舆情引导和自媒体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森防指报送机制,执行森林火灾信息“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火情信息,决不能瞒报迟报漏报。市、县两级森防指督导组要组织下沉一线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戒备状态, 做好防扑火准备。市森林消防支队要合理布置力量,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或火灾,要倒查有关单位或个人责任,严肃追究问责。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2023年9月28日—10月8日),各乡镇(街道)每日上报《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1),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上报《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系电话:0598-3612706,邮箱:yassfz@126.com。
附件:1.《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2.《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乡镇(街道) |
督导服务 |
宣 传 |
巡 护 |
违章用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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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森林防火督导(人次) |
出动宣传车(车次) |
宣传标语或横幅(条)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分发纸质宣传材料(份) |
入户宣传(户) |
启动检查关卡(个) |
巡山护林人员 (人次) |
查处违章用火(起) |
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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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
每日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 |
防火督查(人次) |
宣传教育 |
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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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宣传材料(份)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排查火险隐患(处) |
隐患整改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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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期间,全市仍以晴到多云为主,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3〕9号)要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发布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3年9月28日—10月8日)。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大巡防力量,增设卡口,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点和隐患点,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持续依法查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惩戒肇事者,加大警示教育,以案释法,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而告之禁火要求,突出经常性用火人群和重点部位宣传,持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乡镇(街道)至少1名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要加强舆情引导和自媒体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森防指报送机制,执行森林火灾信息“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火情信息,决不能瞒报迟报漏报。市、县两级森防指督导组要组织下沉一线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戒备状态, 做好防扑火准备。市森林消防支队要合理布置力量,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或火灾,要倒查有关单位或个人责任,严肃追究问责。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2023年9月28日—10月8日),各乡镇(街道)每日上报《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1),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上报《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系电话:0598-3612706,邮箱:yassfz@126.com。
附件:1.《各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2.《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永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乡镇(街道) |
督导服务 |
宣 传 |
巡 护 |
违章用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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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森林防火督导(人次) |
出动宣传车(车次) |
宣传标语或横幅(条)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分发纸质宣传材料(份) |
入户宣传(户) |
启动检查关卡(个) |
巡山护林人员 (人次) |
查处违章用火(起) |
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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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领域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
每日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 |
防火督查(人次) |
宣传教育 |
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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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宣传材料(份)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排查火险隐患(处) |
隐患整改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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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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