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4-00007 | 文号 | 永汛防指〔2024〕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4-00007 | |||||||||||
文号 | 永汛防指〔2024〕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早春季(3~4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雨季(5~6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易出现洪涝灾害;夏季(7~9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35℃高温日数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偏高;秋季(10~11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全年影响我市的台风2~3个。2024年发生暴雨洪水和强台风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各乡镇、街道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责任体系。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防指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防汛工作的责任体系,及时调整防指组成单位和成员,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原则,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推动防汛“最后一公里”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把预报预警、人员转移避险责任落实作为重点,防止出现责任盲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库、堤防、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主动接受监督。
二、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要提前谋划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本行业领域的防汛责任、队伍物资、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等重点督导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汛前无法整治到位的应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其中,水利部门要排查水库堤防闸坝、重要行洪河道、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水利工程;应急管理部门要排查尾矿库、危化品生产存储点、自然灾害避灾点;自然资源部门要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高陡边坡;住建、城管部门要排查工地塔吊、深基坑、简易工棚、城市易涝点、市政公用设施、排水管网和地下空间;交通部门要排查码头、船只、水上作业和交通干道危险隐患点;文化旅游部门要排查涉水、临崖、地处峡谷沟谷等地景区景点;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进行摸排,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上旬前更新建档立卡数据。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构建以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防汛应急预案要明确将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强对流、洪水、山洪灾害、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地质气象风险等级等灾害预警纳入防汛应急响应的条件。针对当地洪涝干旱台风特点,明确不同等级响应行动具体措施,完善监测预警、职责分工、转移避险、组织动员、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内容。尤其要针对群众转移避险方面明晰责任,明确挂包责任人、转移对象、转移时机、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地点、转移人员管理等。对辖区内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地质灾害、高陡边坡等危险区域群众,制定“一对一”落实应急情况下的转移避险措施。在主汛期前,应完成山洪、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编制,以及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预案、抗旱预案、城市排水防涝等预案的修订。乡、村两级要在3月底前完成本级预案修订,重点完善先期处置、现场指挥、转移避险、自救互救等内容。
四、强化应急处置建设。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应急度汛、水毁修复、物资采购等所需资金。要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统筹,摸清编织袋、砂石料、救生衣、冲锋舟、水泵、发电机等重点物资实际储量,建立防汛物资储备清单,及时做好报废和补充更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分布、组成情况,确保突发灾害能第一时间调度开展应急处置。要优化抢险救援队伍体系,充分发挥好驻地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有关施工企业、社会化力量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强与驻地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络联动,建立抢险救援队伍预置和协同工作机制。要抓好专业性、技术性抢险队伍建设,加强与辖区水利、住建、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等行业施工企业对接协调,组建落实工程抢险队伍。各级各类抢险救援力量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汛期强化值班备勤,做好随时应急准备。
五、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一方面要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培训,对防指总指挥、防指成员、防汛办主任、业务骨干和基层防汛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主汛期前完成至少1次培训工作。要紧扣防汛工作需求,加强法规预案学习,加强典型案例剖析,提升培训质量。另一方面要结合本级预案和地区常遇灾种,组织开展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磨合应急工作机制,有防汛任务的行业部门、单位主汛期前至少组织1次专项演练。乡、村两级要组织开展以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主的演练,提高基层应急组织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六、强化防汛系统设备运维管理。要加快防汛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县、乡应急综合指挥平台。要强化防汛抗旱各类监测预警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好值班值守、会商调度所需通信网络、电话传真和防汛视频会商会议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各类系统设备汛期稳定可靠运行。加强卫星电话、“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预警平台的检测调试,及时排除问题故障,保障预警信息发送和应急通信渠道的畅通。要健全应急卫星电话管理机制,落实乡镇长、村主任负责的卫星电话日常管理使用责任制,规范化管理。要推动防汛值班值守系统的迭代升级,加强部、省两级防汛专项系统操作培训和推广使用,确保上下贯通。要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重要防护对象、交通不便地区布局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应急通信等物资、装备。
各乡镇、街道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请各乡镇、街道按附件1~5表格形式,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附件6表格形式,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将阶段统计结果报市防汛办,并于3月25日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备汛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航清,电话0598-3663181,邮箱:yafxb@126.com。
附件:1.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2.乡镇(街道)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
3.乡镇(街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4.乡镇(街道)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5.乡镇(街道)防汛抗旱物资情况统计表
6.市防指成员单位备汛情况汇总表
7.防汛备汛责任清单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 |
其中落实 |
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
|||||
行政责任人 |
包乡驻村干部 |
乡 级 |
村 级 |
||||||
乡级(人) |
村级(人) |
应修订(个) |
已修订(个) |
应修订(个) |
已修订(个) |
||||
1 |
|||||||||
2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1. “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栏填报已落实的责任人数量,含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水库堤防、地灾点、易涝点等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以及包乡驻村干部。
2. “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栏填报辖区应修订、已修订的预案数量。
3. 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2
乡镇(街道)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业务培训情况 |
防汛演练情况 |
||||||||||
计划开展场次 |
计划培训人数 |
已开展场次 |
已培训人数 |
其中培训 |
计划组织场次 |
已组织场次 |
参加演练人数 |
其中 |
|||||
防汛抗旱 行政责任人 |
乡级演练场次 |
参加演练人数 |
村级演练场次 |
参加演练人数 |
|||||||||
1 |
|||||||||||||
2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业务培训情况”栏分别填报计划开展、计划培训和已开展、已培训的场次、人数;其中“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指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
2.“防汛演练情况”栏填报计划组织、已组织演练场次和参加演练人数,并细化填报各级演练相关统计数据。
3.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3
乡镇(街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水毁工程 修复情况 |
|||||||||||||||||||||||||||||
防洪防潮工程设施 |
渔业工程设施 |
水上交通与施工 |
城镇防涝排涝 |
地质灾害 |
避灾安置点 |
合计 |
应修复 |
已修复 |
待修复 |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
1 |
||||||||||||||||||||||||||||||||
2 |
||||||||||||||||||||||||||||||||
3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栏,填报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已排查的数量、查出的隐患数量、已整改的数量和组织检查的人次。
2.“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栏,填报2023年度因暴雨洪涝台风灾害发生水毁的工程设施应修复、已修复和待修复数量,填报时应和同级水利部门核对。
3.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4
乡镇(街道)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其中 |
|||||||||||||||||
水利类 |
交通类 |
市政类 |
电力类 |
通信类 |
地质灾害类 |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
1 |
||||||||||||||||||||||
2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 请落实辖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基本情况,分栏填报汇总数量,并按水利、交通、市政、电力、通信、地质灾害等领域细化填报。地质灾害类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机械设备统计施工机械、交通车辆、应急发电机等大件器械为主。
2. 请分别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5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物资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储备一线物资(万元) |
储备二线物资(万元) |
其 中 |
|||||||||
抢险救援 |
应急保障 |
排水排涝 |
抗旱供水 |
||||||||||
冲锋舟(艘) |
橡皮艇(艘) |
救生衣(件) |
编织袋(万条) |
卫星电话(部) |
汽(柴)油发电机(台) |
“龙吸水”(辆) |
排水泵(台) |
抽水水泵(台) |
应急净水设备(台) |
||||
1 |
|||||||||||||
2 |
|||||||||||||
3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 一线物资指防汛相关部门储备,可随时调拨使用的物资,二线物资指非防汛相关部门储备,必要时可供调拨使用的物资。
2. 请分别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6
市防指成员单位备汛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预案演练情况 |
抢险救援保障力量情况 |
|||||
组织排查(人次) |
查出隐患(处) |
已整改(处) |
预案 名称 |
演练 情况 |
专业抢险队伍( 支/ 人) |
抢险救援装备(台套) |
抢险/救灾物资(万元) |
||
填表说明: 1. 本表由市防指成员单位根据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汇总填报本系统、行业有关备汛情况,相应栏目如有开展按工作实际填报,如无请填“/”。
2. “预案演练情况”一栏填写预案全称并备注最近一次修订时间,演练情况请汇总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情况,按“XX场次、XX人参加”格式填报。
3. “抢险救援保障力量情况”一栏汇总填报本行业、本系统的队伍(按“XX支/XX人”格式)、设备和物资情况。
4. 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7
防汛备汛责任清单
重点工作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责任体系 |
1.调整并公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1日前 |
2.制定和完善各行业、部门业务范围内防汛救灾责任清单 |
市防汛办;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
3.落实基层防汛包保责任制,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原则,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
2月29日前 |
|
4.明确并公布城市、城镇、水库、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区域、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 |
市防汛办、水利局、城管、自然资源、各水库管理单位 |
3月31日前 |
|
5.调整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 |
水利局、气象局、水文分中心 |
2月底前,报市防汛办备案 |
|
6.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应急、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
7.应急救援工作对接,健全工作机制 |
市防汛办、应急、武警、消防救援 |
4月上旬 |
|
8.流域防汛工作对接 |
沙溪、文川溪上下游有关单位 |
3月底4月初 |
|
二、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
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针对地灾点、低洼地带、病险工程、道路交通、校舍、避灾点、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加强隐患排查,通报问题清单,限时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三、修订完善预案方案 |
1.修订完善本行业、本部门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抢险预案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20日前,并报市防指备案 |
2.制定极端暴雨、超标洪水、超强台风以及内涝、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方案 |
市防汛办;水利、城管、自然资源局 |
3月31日前报市防指备案 |
|
3.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分级审查审批 |
市防汛办;水利、工信等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完成审查审批,并报市防指备案 |
|
4.完成防汛指挥图、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数据和防汛抗旱工作手册的更新。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10日前报市防汛办 |
|
5.完善镇村两级预案 |
各乡镇、街道 |
3月31日前 |
|
四、强化应急处置建设 |
1.及时报废和补充更新防汛物资 |
市防汛办,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3月31日前 |
2.掌握辖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分布、组成情况,统计社会应急队伍,并形成队伍库 |
市防汛办,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 |
|
五、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
1.全市防汛业务综合培训,部门、行业防汛防台风专项培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2.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应急、武警部队、消防、森林消防、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 |
3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防汛办 |
|
3.各行业、部门防汛防台风专项演练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
4.防汛防台风综合演练 |
市防汛办;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
5.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推演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演练 |
水利、各水库、电站管理单位 |
4月30日前 |
|
6.冲锋舟、橡皮艇防汛救援专项演练 |
市防汛办;消防救援 |
4月30日前 |
|
7.以自然村为单元开展全覆盖演练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
4月30日前 |
|
8.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校园等宣传普及活动 |
防指各成员单位 |
4月初,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防汛办 |
|
六、强化防汛系统设备运维管理 |
1.防汛应急综合指挥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县、乡应急综合指挥平台。 |
市防汛办 |
按建设方案,及时推进 |
2.防汛设施、设备、系统、通信更新保障维护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
3月31日前 |
|
3.巡检防汛高清视频监控点、洪水预警报站点 |
市防汛办、水利局、水文局 |
3月31日前 |
|
4.29个山洪灾害高风险村卫星电话运行检查工作,健全应急卫星电话县乡村管理机制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应急局、水利局 |
3月31日前 |
注:本清单为2024年度各级防指成员单位防汛备汛主要工作任务,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补充完善,及早部署、细化安排,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早春季(3~4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雨季(5~6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易出现洪涝灾害;夏季(7~9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35℃高温日数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偏高;秋季(10~11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全年影响我市的台风2~3个。2024年发生暴雨洪水和强台风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各乡镇、街道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责任体系。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防指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防汛工作的责任体系,及时调整防指组成单位和成员,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原则,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推动防汛“最后一公里”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把预报预警、人员转移避险责任落实作为重点,防止出现责任盲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水库、堤防、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主动接受监督。
二、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要提前谋划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本行业领域的防汛责任、队伍物资、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等重点督导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汛前无法整治到位的应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其中,水利部门要排查水库堤防闸坝、重要行洪河道、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水利工程;应急管理部门要排查尾矿库、危化品生产存储点、自然灾害避灾点;自然资源部门要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高陡边坡;住建、城管部门要排查工地塔吊、深基坑、简易工棚、城市易涝点、市政公用设施、排水管网和地下空间;交通部门要排查码头、船只、水上作业和交通干道危险隐患点;文化旅游部门要排查涉水、临崖、地处峡谷沟谷等地景区景点;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进行摸排,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上旬前更新建档立卡数据。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构建以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防汛应急预案要明确将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强对流、洪水、山洪灾害、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地质气象风险等级等灾害预警纳入防汛应急响应的条件。针对当地洪涝干旱台风特点,明确不同等级响应行动具体措施,完善监测预警、职责分工、转移避险、组织动员、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内容。尤其要针对群众转移避险方面明晰责任,明确挂包责任人、转移对象、转移时机、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地点、转移人员管理等。对辖区内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地质灾害、高陡边坡等危险区域群众,制定“一对一”落实应急情况下的转移避险措施。在主汛期前,应完成山洪、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编制,以及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预案、抗旱预案、城市排水防涝等预案的修订。乡、村两级要在3月底前完成本级预案修订,重点完善先期处置、现场指挥、转移避险、自救互救等内容。
四、强化应急处置建设。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应急度汛、水毁修复、物资采购等所需资金。要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统筹,摸清编织袋、砂石料、救生衣、冲锋舟、水泵、发电机等重点物资实际储量,建立防汛物资储备清单,及时做好报废和补充更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分布、组成情况,确保突发灾害能第一时间调度开展应急处置。要优化抢险救援队伍体系,充分发挥好驻地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有关施工企业、社会化力量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强与驻地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络联动,建立抢险救援队伍预置和协同工作机制。要抓好专业性、技术性抢险队伍建设,加强与辖区水利、住建、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等行业施工企业对接协调,组建落实工程抢险队伍。各级各类抢险救援力量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汛期强化值班备勤,做好随时应急准备。
五、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一方面要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培训,对防指总指挥、防指成员、防汛办主任、业务骨干和基层防汛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主汛期前完成至少1次培训工作。要紧扣防汛工作需求,加强法规预案学习,加强典型案例剖析,提升培训质量。另一方面要结合本级预案和地区常遇灾种,组织开展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磨合应急工作机制,有防汛任务的行业部门、单位主汛期前至少组织1次专项演练。乡、村两级要组织开展以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主的演练,提高基层应急组织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六、强化防汛系统设备运维管理。要加快防汛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县、乡应急综合指挥平台。要强化防汛抗旱各类监测预警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好值班值守、会商调度所需通信网络、电话传真和防汛视频会商会议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各类系统设备汛期稳定可靠运行。加强卫星电话、“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预警平台的检测调试,及时排除问题故障,保障预警信息发送和应急通信渠道的畅通。要健全应急卫星电话管理机制,落实乡镇长、村主任负责的卫星电话日常管理使用责任制,规范化管理。要推动防汛值班值守系统的迭代升级,加强部、省两级防汛专项系统操作培训和推广使用,确保上下贯通。要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重要防护对象、交通不便地区布局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应急通信等物资、装备。
各乡镇、街道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请各乡镇、街道按附件1~5表格形式,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附件6表格形式,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将阶段统计结果报市防汛办,并于3月25日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备汛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航清,电话0598-3663181,邮箱:yafxb@126.com。
附件:1.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2.乡镇(街道)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
3.乡镇(街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4.乡镇(街道)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5.乡镇(街道)防汛抗旱物资情况统计表
6.市防指成员单位备汛情况汇总表
7.防汛备汛责任清单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 |
其中落实 |
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
|||||
行政责任人 |
包乡驻村干部 |
乡 级 |
村 级 |
||||||
乡级(人) |
村级(人) |
应修订(个) |
已修订(个) |
应修订(个) |
已修订(个) |
||||
1 |
|||||||||
2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1. “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栏填报已落实的责任人数量,含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水库堤防、地灾点、易涝点等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以及包乡驻村干部。
2. “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栏填报辖区应修订、已修订的预案数量。
3. 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2
乡镇(街道)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业务培训情况 |
防汛演练情况 |
||||||||||
计划开展场次 |
计划培训人数 |
已开展场次 |
已培训人数 |
其中培训 |
计划组织场次 |
已组织场次 |
参加演练人数 |
其中 |
|||||
防汛抗旱 行政责任人 |
乡级演练场次 |
参加演练人数 |
村级演练场次 |
参加演练人数 |
|||||||||
1 |
|||||||||||||
2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业务培训情况”栏分别填报计划开展、计划培训和已开展、已培训的场次、人数;其中“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指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
2.“防汛演练情况”栏填报计划组织、已组织演练场次和参加演练人数,并细化填报各级演练相关统计数据。
3.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3
乡镇(街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水毁工程 修复情况 |
|||||||||||||||||||||||||||||
防洪防潮工程设施 |
渔业工程设施 |
水上交通与施工 |
城镇防涝排涝 |
地质灾害 |
避灾安置点 |
合计 |
应修复 |
已修复 |
待修复 |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
1 |
||||||||||||||||||||||||||||||||
2 |
||||||||||||||||||||||||||||||||
3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栏,填报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已排查的数量、查出的隐患数量、已整改的数量和组织检查的人次。
2.“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栏,填报2023年度因暴雨洪涝台风灾害发生水毁的工程设施应修复、已修复和待修复数量,填报时应和同级水利部门核对。
3.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4
乡镇(街道)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其中 |
|||||||||||||||||
水利类 |
交通类 |
市政类 |
电力类 |
通信类 |
地质灾害类 |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
1 |
||||||||||||||||||||||
2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 请落实辖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基本情况,分栏填报汇总数量,并按水利、交通、市政、电力、通信、地质灾害等领域细化填报。地质灾害类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机械设备统计施工机械、交通车辆、应急发电机等大件器械为主。
2. 请分别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5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物资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储备一线物资(万元) |
储备二线物资(万元) |
其 中 |
|||||||||
抢险救援 |
应急保障 |
排水排涝 |
抗旱供水 |
||||||||||
冲锋舟(艘) |
橡皮艇(艘) |
救生衣(件) |
编织袋(万条) |
卫星电话(部) |
汽(柴)油发电机(台) |
“龙吸水”(辆) |
排水泵(台) |
抽水水泵(台) |
应急净水设备(台) |
||||
1 |
|||||||||||||
2 |
|||||||||||||
3 |
|||||||||||||
… |
… |
||||||||||||
合计 |
填表说明: 1. 一线物资指防汛相关部门储备,可随时调拨使用的物资,二线物资指非防汛相关部门储备,必要时可供调拨使用的物资。
2. 请分别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6
市防指成员单位备汛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预案演练情况 |
抢险救援保障力量情况 |
|||||
组织排查(人次) |
查出隐患(处) |
已整改(处) |
预案 名称 |
演练 情况 |
专业抢险队伍( 支/ 人) |
抢险救援装备(台套) |
抢险/救灾物资(万元) |
||
填表说明: 1. 本表由市防指成员单位根据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汇总填报本系统、行业有关备汛情况,相应栏目如有开展按工作实际填报,如无请填“/”。
2. “预案演练情况”一栏填写预案全称并备注最近一次修订时间,演练情况请汇总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情况,按“XX场次、XX人参加”格式填报。
3. “抢险救援保障力量情况”一栏汇总填报本行业、本系统的队伍(按“XX支/XX人”格式)、设备和物资情况。
4. 请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附件7
防汛备汛责任清单
重点工作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责任体系 |
1.调整并公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1日前 |
2.制定和完善各行业、部门业务范围内防汛救灾责任清单 |
市防汛办;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
3.落实基层防汛包保责任制,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原则,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
2月29日前 |
|
4.明确并公布城市、城镇、水库、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区域、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 |
市防汛办、水利局、城管、自然资源、各水库管理单位 |
3月31日前 |
|
5.调整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 |
水利局、气象局、水文分中心 |
2月底前,报市防汛办备案 |
|
6.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应急、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
7.应急救援工作对接,健全工作机制 |
市防汛办、应急、武警、消防救援 |
4月上旬 |
|
8.流域防汛工作对接 |
沙溪、文川溪上下游有关单位 |
3月底4月初 |
|
二、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
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针对地灾点、低洼地带、病险工程、道路交通、校舍、避灾点、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加强隐患排查,通报问题清单,限时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三、修订完善预案方案 |
1.修订完善本行业、本部门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抢险预案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20日前,并报市防指备案 |
2.制定极端暴雨、超标洪水、超强台风以及内涝、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方案 |
市防汛办;水利、城管、自然资源局 |
3月31日前报市防指备案 |
|
3.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分级审查审批 |
市防汛办;水利、工信等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完成审查审批,并报市防指备案 |
|
4.完成防汛指挥图、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数据和防汛抗旱工作手册的更新。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10日前报市防汛办 |
|
5.完善镇村两级预案 |
各乡镇、街道 |
3月31日前 |
|
四、强化应急处置建设 |
1.及时报废和补充更新防汛物资 |
市防汛办,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3月31日前 |
2.掌握辖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分布、组成情况,统计社会应急队伍,并形成队伍库 |
市防汛办,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 |
|
五、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
1.全市防汛业务综合培训,部门、行业防汛防台风专项培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2.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应急、武警部队、消防、森林消防、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 |
3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防汛办 |
|
3.各行业、部门防汛防台风专项演练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
4.防汛防台风综合演练 |
市防汛办;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
分别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报送阶段统计结果 |
|
5.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推演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演练 |
水利、各水库、电站管理单位 |
4月30日前 |
|
6.冲锋舟、橡皮艇防汛救援专项演练 |
市防汛办;消防救援 |
4月30日前 |
|
7.以自然村为单元开展全覆盖演练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
4月30日前 |
|
8.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校园等宣传普及活动 |
防指各成员单位 |
4月初,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防汛办 |
|
六、强化防汛系统设备运维管理 |
1.防汛应急综合指挥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县、乡应急综合指挥平台。 |
市防汛办 |
按建设方案,及时推进 |
2.防汛设施、设备、系统、通信更新保障维护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
3月31日前 |
|
3.巡检防汛高清视频监控点、洪水预警报站点 |
市防汛办、水利局、水文局 |
3月31日前 |
|
4.29个山洪灾害高风险村卫星电话运行检查工作,健全应急卫星电话县乡村管理机制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应急局、水利局 |
3月31日前 |
注:本清单为2024年度各级防指成员单位防汛备汛主要工作任务,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补充完善,及早部署、细化安排,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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