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4-00017 | 文号 | 永汛防指〔2024〕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及规范水库调度流程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100-2024-00017 | |||||||||||
文号 | 永汛防指〔2024〕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及规范水库调度流程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并配套制定了中小型水库调度工作流程,确保水库调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
组 长:吴振泽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组 员:徐少宗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国鑫 市水文局局长
王世策 福建水电学院副教授(特邀)
林 鹏 市水利局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陈永福 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科长、工程师
缪学君 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刘美清 市水利局水利水电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张芳玉 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兰荣辉 市水利局质量安全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林 丽 市水利局工程质量技术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江爱民 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赖克秋 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工程师
二、中小型水库调度工作流程
全市各中小型水库在洪水出入库达到调度运用计划规定洪水调度指挥权须移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时,应及时报告,并提出调整下泄流量建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永安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水库洪水调度相关职责。
1. 汛情处置。市防汛办(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及防汛值班人员要明确市防指水库调度权限情形,接到水库上报市防指的调度申请后,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市水利局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由水利局分管领导负责通知水库调度专家组会商。
2. 专家会商。市水库调度专家组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调度会商研判,形成调度会商意见,交由水旱灾害防御科拟写水库调度指令文本,调度令根据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经相关领导审核后签发。
3. 指令签发。根据永安市防指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授权相关领导签发水库调度令:当启动Ⅳ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由水利局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局长签发;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市防指副总指挥、水利局局长签发;当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市防指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当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市防指总指挥签发。
4. 指令下达。调度指令签发后,由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向执行水库下达调度指令,同步抄送市防汛办,并通知涉及的乡镇街道。
5. 指令执行。水库运行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按时调整出库泄洪流量,并在调度指令执行到位后及时反馈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在各相关单位水库调度过程中要规范做好记录,相关信息报送传递书面来不及送达的,可先行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书面文本事后送达。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并配套制定了中小型水库调度工作流程,确保水库调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
组 长:吴振泽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组 员:徐少宗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国鑫 市水文局局长
王世策 福建水电学院副教授(特邀)
林 鹏 市水利局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陈永福 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科长、工程师
缪学君 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刘美清 市水利局水利水电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张芳玉 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兰荣辉 市水利局质量安全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林 丽 市水利局工程质量技术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江爱民 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赖克秋 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工程师
二、中小型水库调度工作流程
全市各中小型水库在洪水出入库达到调度运用计划规定洪水调度指挥权须移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时,应及时报告,并提出调整下泄流量建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永安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水库洪水调度相关职责。
1. 汛情处置。市防汛办(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及防汛值班人员要明确市防指水库调度权限情形,接到水库上报市防指的调度申请后,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市水利局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由水利局分管领导负责通知水库调度专家组会商。
2. 专家会商。市水库调度专家组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调度会商研判,形成调度会商意见,交由水旱灾害防御科拟写水库调度指令文本,调度令根据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经相关领导审核后签发。
3. 指令签发。根据永安市防指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授权相关领导签发水库调度令:当启动Ⅳ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由水利局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局长签发;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市防指副总指挥、水利局局长签发;当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市防指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当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市防指总指挥签发。
4. 指令下达。调度指令签发后,由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向执行水库下达调度指令,同步抄送市防汛办,并通知涉及的乡镇街道。
5. 指令执行。水库运行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按时调整出库泄洪流量,并在调度指令执行到位后及时反馈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在各相关单位水库调度过程中要规范做好记录,相关信息报送传递书面来不及送达的,可先行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书面文本事后送达。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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