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5年防汛备汛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防汛责任
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要参照省市层面整合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做法,保留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工作体系,有关工作仍以防指名义开展,确保责任不脱节、工作不断档。要细化包保责任,按照“县(市、区)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户”原则,逐级明确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及防汛包保责任人,并细化职责和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省防指《加强防汛高级别预警防范应对工作若干措施》,市防汛办在汛前要组织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完善精准指挥调度机制,强化临灾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进一步完善暴雨洪水预警叫应反馈机制。要重点关注临灾预警叫应、人员转移避险责任落实,防止出现责任盲区。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城镇、水库、山塘、堤防、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主动接受监督。
二、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针对当前高级别预警防范应对工作的实际需要,各乡镇、街道要将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作为防汛应急预案的必要条件,把对应的应急应对措施纳入响应内容,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必要时进行修编。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等要组织做好城市(镇)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城镇防涝排水方案等预案方案的修订完善或编制审查审批工作。要考虑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情形,进一步细化完善极端天气下“三停一休”、基础设施关停、群众转移避险等社会面“熔断”性质的防御措施。乡、村两级要在3月底前完成本级预案修订或完善工作。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提前谋划开展汛前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汛前无法整治到位的应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其中,水利部门要排查水库堤防闸坝、重要行洪河道、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水利工程;应急管理部门要排查尾矿库、危化品生产存储点、自然灾害避灾点;自然资源部门要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高陡边坡;住建、城管部门要排查工地塔吊、深基坑、简易工棚、城市易涝点、市政公用设施、排水管网和地下空间;交通运输部门要排查码头、船只、水上作业和交通干道危险隐患点;文化旅游部门要排查涉水、临崖、地处峡谷沟谷等地景区景点;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进行摸排,并于3月上旬前更新建档立卡数据。
四、提升防汛应急保障水平
要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度汛准备、预警监测、预案演练、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抢险救援、抗旱减灾的资金。及时补充更新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加大基层卫星电话、汽柴油发电机、移动排涝设备等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全面摸清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应急抢险救援力量以及挖掘机、装载机、“龙吸水”等大型装备的底数,确保发生灾情、险情,能第一时间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处置。持续推进防汛抢险和救援力量建设,加强与驻永军队、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沟通联系,做好军地力量、专业抢险队伍与相关企业救援队伍的对接,增强快速科学抢险救援能力。各级各类抢险救援力量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汛期强化值班备勤,做好随时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和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防汛各类监测、预警、通信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切实保障有关设备在汛期运行可靠性。
五、广泛开展培训演练
要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培训,对防指指挥长、防指成员、防汛办主任、业务骨干和基层防汛责任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主汛期前至少完成一次培训工作。要把省防指《加强防汛高级别预警防范应对工作若干措施》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确保在高级别预警响应情况下预警到位、叫应到位、履责到位。要结合本级预案和地区常遇灾种,主动检验预案可操作性,磨合应急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全年至少组织1次防汛抢险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检验协同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乡、村两级要组织1次以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主的演练。要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报道,利用“五个一百”安全主题教育公园等场所,以及“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防汛安全科普知识宣传。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及时上报工作进展。请各乡镇、街道、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在3月14日前(注:请各乡镇、街道填报附件1至附件8,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填报附件6至附件9)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通过邮箱或内网向市防汛办报送备汛相关表格和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航清,电话0598-3663181,邮箱:yafxb@126.com。
附件:1.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2.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统计表
3. 乡镇(街道)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
4. 乡镇(街道)防汛业务培训情况统计表
5. 乡镇(街道)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6. 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7.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8. 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9. 防汛备汛责任清单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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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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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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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责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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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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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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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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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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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乡驻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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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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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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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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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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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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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栏填报已落实的责任人数量,含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水库堤防、地灾点、易涝点等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以及包乡驻村干部。 2. 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2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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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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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预案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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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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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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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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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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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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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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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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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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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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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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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 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3
乡镇(街道)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
计划演练
(场)
|
其中计划(场)
|
已开展演练
(场)
|
参加人数
(人)
|
投入设备
(台/套)
|
其中开展(场)
|
综合
演练
|
专项
演练
|
桌面
推演
|
自主
避险
|
综合
演练
|
专项
演练
|
桌面
推演
|
自主
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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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防汛演练情况”栏填报计划组织、已组织演练场次和参加演练人数,并细化填报各级演练相关统计数据。
2.“计划演练”一栏汇总填报备汛工作中计划开展的演练场次,“已开展演练”一栏汇总填报截至填报日期已经开展的演练,并统计汇总参加的人数、投入的装备数,填入相应栏目,据实统计。“投入设备”一栏统计演练中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车辆等大型设备,以及无人机、卫星电话等科技装备数量。
3.“综合演练”指一场演练涉及多个科目、多个部门的演练;“专项演练”指针对某一领域、某一环节开展的演练,如水库抢险、应急排涝,等等;“桌面推演”如字面意义;“自主避险”特指村一级开展的群众自主转移避险演练;请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填报具体场次。
4. 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4
乡镇(街道)防汛业务培训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
|
计划培训
(场)
|
其中计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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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培训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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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其中开展(场)
|
行政责任人培训
|
防汛业务骨干培训
|
基层“第一响应人”培训
|
行政责任人培训
|
防汛业务
骨干培训
|
基层“第一响应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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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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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计划培训”一栏汇总填报备汛工作中计划开展的培训场次,“已开展培训”一栏汇总填报截至填报日期已经开展的培训,并统计汇总参加的人数,填入相应栏目。
2.“行政责任人”指各级党政领导、防指单位成员;“防汛业务骨干”指各级防汛办日常工作人员(含乡级);“基层‘第一响应人’”指村主干、村民小组长等。
3. 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5
乡镇(街道)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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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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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器材
|
抢险机具
|
通讯器材
|
编织袋
(条)
|
麻袋
(条)
|
土工布
(平方米)
|
橡皮舟
(艘)
|
冲锋舟
(艘)
|
救生衣
(件)
|
救生圈
(个)
|
油锯
(把)
|
照明
灯具
(个)
|
汽(柴)油发
电机
(台)
|
移动排涝设备
(个)
|
其中
|
卫星
电话
(部)
|
对讲机
(部)
|
龙吸水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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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汇总统计本级实际储备相应物资的情况;原则上纳入统计的物资应为未过保、具备正常使用功能,过期、失效或坏损的不纳入统计范畴。
2. 根据表格所列类别及单位逐一统计,填报总数,不区分规格,各级应按相关物资管理规定做好详细台账。
3. 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6
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部门
|
队伍(支)
|
人数(人)
|
机械
设备(台)
|
其 中
|
水利工程
应急抢险
抢修
|
应急排涝
|
电力应急
抢修抢通
|
通信应急
抢修抢通
|
交通应急
抢修抢通
|
地质灾害
监测处置
|
基层先期
处置力量
|
队伍(支)
|
人数(人)
|
队伍(支)
|
人数(人)
|
队伍(支)
|
人数(人)
|
队伍(支)
|
人数(人)
|
队伍(支)
|
人数(人)
|
队伍(支)
|
人数(人)
|
队伍(支)
|
人数(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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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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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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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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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原则上纳入统计的应急抢险队伍常住地应在本辖区,“基层先期处置力量”特指乡级、村级组建的以乡村干部、警务人员、专职消防员、民兵等为主的应急队伍,“装备”一栏统计施工机械、交通车辆、应急发电机等大件器械为主。
2. 根据表格所列类别及单位逐一统计,填报总数,各级应按省防指备汛通知要求全面摸排辖区应急力量,做好详细台账
3. 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7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街道
|
总体情况
|
重点领域
|
累计排查
(处)
|
投入力量
(人次)
|
查出隐患
(处)
|
完成整治
(处)
|
未整治已落实应急措施
(处)
|
修复水毁工程
(处)
|
累计排查
(处)
|
防洪防潮工程
及山洪灾害
|
地质灾害
|
城市内涝
|
在建工地
|
海洋渔业
|
重要基础设施
及重点工矿企业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
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已
排查
|
查出
隐患
|
已整改
|
组织检查人次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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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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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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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此表汇总统计本级开展的汛前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其中“修复水毁工程”一栏应与水利部门统计口径一致。
2. 重点领域方面:“防洪防潮工程及山洪灾害”包括江海堤防、水库、山塘、电站、闸坝、河道、山洪灾害风险区等;“地质灾害”包括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以及上一年度发生地质灾害的新增点位、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等;“城市内涝”包括城市低洼易涝点、易积水路段、下沉立交、下穿隧道、地铁和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内河、地下管网、泵站等排涝设施等;“在建工地”包括水利、交通、住建等行业的在建施工项目、户外营地、工地工棚、深基坑、塔吊等;“海洋渔业”包括渔港、渔船、渔排、避风锚地等;“重要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矿企业”包括跨河桥梁、公路(含高速公路)切坡填方路段、桥涵隧洞、矿山和尾矿库、滨海或临河的危化企业等。
3. 与防汛安全无关的安全隐患,不列入统计,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8
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序号
|
排查情况
|
整治情况
|
时间
|
类别
|
名称
|
地点
|
参加人员
(人)
|
查出隐患
(处)
|
隐患概况
|
整治措施
|
已完成整治
(处)
|
未整治已落实应急措施
(处)
|
1
|
2025年
2月12日
|
防洪防潮工程及山洪灾害
|
|
|
|
|
|
|
|
|
2
|
|
地质灾害
|
|
|
|
|
|
|
|
|
3
|
|
城市内涝
|
|
|
|
|
|
|
|
|
4
|
|
在建工地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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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此表作为汛前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台账。
2. “时间”一栏按“202X年X月X日”格式,整合至系统时采取下拉选择方式;“类别”一栏按“防洪防潮工程及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在建工地、海洋渔业、重要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矿企业、其他”七类下拉选择;“名称”指排查对象具体名字,如“XX水库、XX村防洪堤、XX路易涝点、张某某屋后高陡边坡,等等”;“地点”指排查对象所在地,具体至“XX县XX镇XX村”;“隐患概况”“整治措施”概况描述排查时发现的具体隐患,采取的治理措施。
3. 请于3月14日前报送统计结果。
附件9
防汛备汛责任清单
重点工作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一、落实落细防汛责任
|
1. 调整并公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1日前
|
2. 针对防汛高级别预警防范应对,在汛前要组织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完善精准指挥调度机制,强化临灾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进一步完善暴雨洪水预警叫应反馈机制
|
市防汛办;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3. 制定和完善各行业、部门业务范围内防汛救灾责任清单
|
市防汛办;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4. 落实基层防汛包保责任制,按照“县(市、区)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户”原则,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
2月28日前
|
5. 明确并公布城市、城镇、水库、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区域、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
|
市防汛办、水利局、城管、自然资源、各水库管理单位
|
3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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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调整水库调度专家组成员
|
水利局、气象局、水文分中心
|
2月底前,报市防汛办备案
|
7. 更新各类责任人及通信录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2月28日前报本级防汛办
|
8. .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
|
市防汛办,应急、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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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应急救援工作对接,健全工作机制
|
市防汛办、应急、武警、消防救援
|
4月上旬
|
10. 流域防汛工作对接
|
沙溪、文川溪上下游有关单位
|
3月底4月初
|
二、修订完善预案方案
|
1. 修订完善本行业、本部门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抢险预案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14日前,
并报市防指备案
|
2. 制定极端暴雨、超标洪水、超强台风以及内涝、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方案
|
市防汛办;水利、城管、自然资源局
|
3月31日前报市防指备案
|
二、修订完善预案方案
|
3. 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分级审查审批
|
市防汛办;水利、工信等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完成审查审批,并报市防指备案
|
4. 完成防汛指挥图、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数据和防汛抗旱工作手册的更新。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
3月10日前报市防汛办
|
5. 完善镇村两级预案
|
各乡镇、街道
|
3月31日前
|
6. 细化完善极端天气下“三停一休”、基础设施关停、群众转移避险等社会面“熔断”性质的防御措施
|
市防汛办
|
3月31日前
|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1. 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针对地灾点、低洼地带、病险工程、道路交通、校舍、避灾点、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加强隐患排查,通报问题清单,限时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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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报送阶段
统计结果
|
2. 组织各乡镇、街道及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进行摸排,更新建档立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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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水利、自然资源等防指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四、提升防汛应急保障水平
|
1. 及时报废和补充更新防汛物资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31日前
|
2. 掌握辖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分布、组成情况,统计社会应急队伍,并形成队伍库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14日报送阶段统计
|
五、广泛开展培训演练
|
1. 全市防汛业务综合培训,部门、行业防汛防台风专项培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14日报送阶段统计
|
2. 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应急、武警部队、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
|
3月14日报送阶段统计
|
3. 各行业、部门防汛防台风专项演练
|
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14日报送阶段统计
|
4. 防汛防台风综合演练
|
市防汛办;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
3月14日报送阶段统计
|
5. 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推演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演练
|
水利、各水库、电站管理单位
|
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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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冲锋舟、橡皮艇防汛救援专项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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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办;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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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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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以自然村为单元开展全覆盖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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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办,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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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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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清单为2025年度各级防指成员单位防汛备汛主要工作任务,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补充完善,及早部署、细化安排,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