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4-1500-2022-00004 文号永国土调查办〔2022〕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5-09
标题 永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4-1500-2022-00004
文号 永国土调查办〔2022〕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5-09
标题 永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5-1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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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永安市“三调”统一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质量和进度“双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历时3年多,180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全市调查图斑135223个,其中实地举证图斑37103个,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907.29公顷(19.36万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12485.45公顷(18.73万亩),占96.73%;水浇地65.65公顷(0.10万亩),占0.51%;旱地356.19公顷(0.53万亩),占2.76%。安砂镇、大湖镇、青水乡、西洋镇、小陶镇等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7.1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959.00公顷(5.9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0.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975.27公顷(5.96万亩),占30.8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636.12公顷(5.45万亩),占28.1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23.51公顷(1.54万亩),占7.9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13.39公顷(0.47万亩),占2.43% 

  (二)种植园用地8822.39公顷(13.23万亩)。其中,果园8431.99公顷(12.65万亩),占95.57%;茶园149.05公顷(0.22万亩),占1.69%;其他园地241.35公顷(0.36万亩),占2.74%。种植园用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乡镇为洪田镇、小陶镇和西洋镇,占全市种植园用地的72.50% 

  (三)林地250288.48公顷(375.4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77414.07公顷(266.12万亩),占70.88%;竹林地57700.70公顷(86.55万亩),占23.05%;灌木林地1919.52公顷(2.88万亩),占0.77%;其他林地13254.19公顷(19.88万亩),占5.30%。林地主要分布在安砂镇、洪田镇、罗坊乡、青水乡、西洋镇和小陶镇等6个乡镇,占全市林地的65.76% 

  (四)草地1408.62公顷(2.11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曹远镇、大湖镇、贡川镇和城区四个街道,占全市草地的65.56% 

  (五)湿地24.48公顷(0.0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湿地类型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安砂镇、小陶镇和城区四个街道,占全市湿地的74.1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838.43公顷(13.2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299.51公顷(3.45万亩),占26.02%;建制镇用地643.53公顷(0.97万亩),占7.28%;村庄用地4826.47公顷(7.24万亩),占54.61%;采矿用地802.61公顷(1.20万亩),占9.0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66.31公顷(0.40万亩),占3.01% 

  (七)交通运输用地3764.28公顷(5.6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78.31公顷(0.57万亩),占10.05%;公路用地2001.34公顷(3.00万亩),占53.17%;农村道路1384.44公顷(2.08万亩),占36.78%;港口码头用地0.19公顷(0.0003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50.87公顷(7.4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967.07公顷(4.45万亩),占59.93%;水库水面1305.63公顷(1.96万亩),占26.37%;坑塘水面502.38公顷(0.75万亩),占10.15%;沟渠135.72公顷(0.20万亩),占2.74%;水工建筑用地40.07公顷(0.06万亩),占0.81%。安砂镇、曹远镇、贡川镇和小陶镇等4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7.7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永安市统计局 

    

  202259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永安市“三调”统一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质量和进度“双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历时3年多,180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全市调查图斑135223个,其中实地举证图斑37103个,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907.29公顷(19.36万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12485.45公顷(18.73万亩),占96.73%;水浇地65.65公顷(0.10万亩),占0.51%;旱地356.19公顷(0.53万亩),占2.76%。安砂镇、大湖镇、青水乡、西洋镇、小陶镇等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7.1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959.00公顷(5.9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0.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975.27公顷(5.96万亩),占30.8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636.12公顷(5.45万亩),占28.1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23.51公顷(1.54万亩),占7.9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13.39公顷(0.47万亩),占2.43% 

  (二)种植园用地8822.39公顷(13.23万亩)。其中,果园8431.99公顷(12.65万亩),占95.57%;茶园149.05公顷(0.22万亩),占1.69%;其他园地241.35公顷(0.36万亩),占2.74%。种植园用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乡镇为洪田镇、小陶镇和西洋镇,占全市种植园用地的72.50% 

  (三)林地250288.48公顷(375.4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77414.07公顷(266.12万亩),占70.88%;竹林地57700.70公顷(86.55万亩),占23.05%;灌木林地1919.52公顷(2.88万亩),占0.77%;其他林地13254.19公顷(19.88万亩),占5.30%。林地主要分布在安砂镇、洪田镇、罗坊乡、青水乡、西洋镇和小陶镇等6个乡镇,占全市林地的65.76% 

  (四)草地1408.62公顷(2.11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曹远镇、大湖镇、贡川镇和城区四个街道,占全市草地的65.56% 

  (五)湿地24.48公顷(0.0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湿地类型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安砂镇、小陶镇和城区四个街道,占全市湿地的74.1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838.43公顷(13.2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299.51公顷(3.45万亩),占26.02%;建制镇用地643.53公顷(0.97万亩),占7.28%;村庄用地4826.47公顷(7.24万亩),占54.61%;采矿用地802.61公顷(1.20万亩),占9.0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66.31公顷(0.40万亩),占3.01% 

  (七)交通运输用地3764.28公顷(5.6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78.31公顷(0.57万亩),占10.05%;公路用地2001.34公顷(3.00万亩),占53.17%;农村道路1384.44公顷(2.08万亩),占36.78%;港口码头用地0.19公顷(0.0003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50.87公顷(7.4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967.07公顷(4.45万亩),占59.93%;水库水面1305.63公顷(1.96万亩),占26.37%;坑塘水面502.38公顷(0.75万亩),占10.15%;沟渠135.72公顷(0.20万亩),占2.74%;水工建筑用地40.07公顷(0.06万亩),占0.81%。安砂镇、曹远镇、贡川镇和小陶镇等4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7.7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永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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