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2-0400-2019-00151 | 文号 | 永发改区域〔2019〕1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19-12-30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2-0400-2019-00151 | |||||||||||
文号 | 永发改区域〔2019〕1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19-12-30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市罗坊乡人民政府: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9〕710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分解下达2020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明发改区域〔2019〕337号),下达我市2020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资金34万元,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1个具体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通知》(国开发〔2004〕2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收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告文件包括有关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内容、总投资、补助资金等内容,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应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对计划安排的在建项目,要严格执行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要求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批准。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减影响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数额的,应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安全监督制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推行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要求,以及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申报和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6﹞835号)要求,抓好所下达的省级预算内投资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性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9﹞379号和闽发改监管﹝2019﹞390号文件等有关要求,开展资金安排使用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投资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详见绩效目标表(附件2),请你们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加强项目跟踪管理。项目所在乡镇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协调调度,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已开工项目,督促优化施工组织,加快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努力多完成实物工作量;对未开工项目,督促加快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1.2020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计划表
2.2020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计划表总体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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