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1-00002 | 文号 | 永发综〔202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6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石灰垅、罗峰坑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2-0900-2021-00002 | |||||||||||
文号 | 永发综〔202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1-26 | |||||||||||
标题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石灰垅、罗峰坑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
你中心《关于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石灰垅、罗峰坑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永湿〔2021〕3号、项目代码:2101-350481-04-01-963037)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福建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湿地公园石灰垅区域巡护道路约1km,对存在安全隐患处或临水一侧建设生态护栏,设立相关湿地生态保护、安全措施标牌等。修建罗峰坑宣教道路(生态小径)1km、亲水平台、植物科普教育展示牌、休息平台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四、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前期工作。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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