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1-00021 文号永发综[2021]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3-29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大湖镇益溪、胡贡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2-0900-2021-00021
文号 永发综[2021]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3-29
标题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大湖镇益溪、胡贡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大湖镇益溪、胡贡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3-31 15:31
| | | |
政策解读:

永安市大湖镇水利工作站:  

  你处《关于申请办理永安市大湖镇益溪、胡贡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永湖政〔202142号、项目代码:2020-350481-77-01-088107)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后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根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修订的工程初步设计。 

  二、同意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永安市益溪,胡贡溪流域进行清理河道垃圾0.2万吨,新建生态沟渠10公里,生态护岸10公里,污水管网1.2公里,人工湿地0.067平方公里,本工程改造后受益人口为20300人。 

  三、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工程按抗震等级按6度设计。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5级建筑物 

  四、工程概算 

  同意该项目总投资概算1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等相关制度,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3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