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我局制定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近期集中监管力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1、重点开展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封停,坚决杜绝带病运行。
2、本次检查结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上检验机构上传的重大事项,各监管所要督促辖区使用单位限于2021年7月23日前整改闭环,并将处理进展情况记录于监察平台。同时结合《永安市2021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的单位,须及时完成巡查并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
3、根据《关于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1】48号)要求,对辖区内建材行业用蒸压釜、印染行业用反应釜、橡胶行业用硫化罐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和管理相对薄弱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20年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检查本辖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存在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的“安全联锁装置典型案例”(见27号文附件1)中列举的隐患情况。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使用单位整改,对未装配安全联锁装置或安全联锁功能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一律停止使用,发现其他重大隐患要及时依法处理。
4、根据今年上级下发的《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1】20号)要求,现场核查使用单位加装的高度限位装置技术档案并要求其出具“双限位”装置功能有效承诺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落实经常性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设备本体安全。要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排查整治使用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存在隐患未整改、未办理使用登记和超参数范围的起重机械,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调取相应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检验报告等与动态监管平台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数据准确性。
5、根据《关于开展在用电梯鼓式制动器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维保单位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督促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结合电梯定期检验和检测工作,对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制动器,逐一查验电磁铁拆解保养过程和松闸顶杆更换的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要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
6、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压力管道信息排查做好使用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0】53号)要求,对辖区有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以及油气经营企业,均要进行排查,明确工作任务、时限及要求。排查后结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的压力管道信息,建立本辖区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台账、压力管道设备台账(包含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信息);同步督促使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或上报材料。对纳入排查范围内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全面的排查与梳理,并重新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对未经安装监检或超过检验有效期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特函〔2016〕1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化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市监〔2019〕151号)要求整改合格,或经有资质检验机构对压力管道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且结论为允许继续使用的,重新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7、汇总信息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实行日报制,请各监管所每日上午11点前汇总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填报《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发特安科罗若标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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