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结果及后续管理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1〕40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现将十八大以来我市使用中央、省、三明、本级财政资金,部门帮扶资金,社会公益捐助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结果及后续管理予以公告。
附件:永安市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及资产后续管理登记表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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