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永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8〕43号)文件的精神,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我市已完成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48个、共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4390.13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永安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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