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相对贫困家庭名单公告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闽扶组〔2020〕4号)、《三明市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指导意见》(明政办〔2020〕45号)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落实三明市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20〕58号)文件精神,经村、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农户申请、村、乡镇(街道)及市级审核公示,符合纳入条件。确定永安市农村相对贫困家庭余茂燮等24户77人,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附件:2021年第二批相对贫困户人员名单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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