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乡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业务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7:43 来源: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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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任务清单的通知》(闽建村〔2021〕1号)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永政办〔2020〕5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业务实际拟开展2021年度乡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业务培训工作及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推动全市农村建筑管理、施工操作人员了解掌握农村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建筑特色风貌、建筑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常见问题等知识,规范施工操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建筑工匠)的业务技术水平,为保障村镇建房质量安全奠定基础,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二、培训对象 

  乡镇村干部以及在农村长期从事房屋建筑的泥工、木工、钢筋工等建筑工匠。 

  三、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以面授形式进行,由局组织土木协会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授课,编制相关教材、教案组织培训。培训完成由我局统一建立工匠档案登记信息,定期组织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参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报名情况,总培训人数约为1200人。 

  (二)培训时间。初定每期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报名情况,采用乡镇所处位置就近分片培训方式组织培训,四个办事处申报参训建筑工匠拟于我局统一组织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深刻认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乡镇和村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人员住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培训联系单位:永安市村镇建设站。 

  联系人:龚雪,电话:0598-3853856 

    

  附件:1.《培训报名表》 

  2.《永安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内容表》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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