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止返贫监测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永安市民政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永民〔2022〕7号)文件精神,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08元提高至815元,新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为全面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现将我市防止返贫监测线调整为每人每年9780元。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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