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永安市实施“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按照《永安市落实“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实施方案》(永委〔2021〕87号)要求,持续推进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升、乡村人才培育、文明乡风塑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等“六大行动”,现将《2022年永安市实施“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年度目标。各牵头单位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应分尽分”原则,细化分解“六大行动”重点任务年度目标到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倒排进度、落细落实,推动“六大行动”有序实施,确保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年度目标。
二、落实重点任务月报工作制度。各牵头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对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由各牵头单位每月28日前报送《2022年永安市实施“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行动重点任务月报表》。
三、执行“六大行动”年度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汇总梳理年度“六大行动”推进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书面报告,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asxczxb@163.com。
附件:1.2022年永安市实施“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2022年永安市实施“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行动重点任务月报表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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