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23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三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永安市2023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永安市2023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线以本市城乡低保为标准,每人每年9780元。
二、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抓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严格落实每月一排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线,结合“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综合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合理把握纳入标准,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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