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防范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25 16:43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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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永安市防范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永安市防范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福建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乡振综〔202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减少灾情、经济下行以及疫情的后续影响,提升我市因灾返贫致贫应急能力,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三明市、永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健全并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进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做好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受灾地区、受灾对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有针对性地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适用范围

  将因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主要包括的灾害类型:暴雨、台风、强对流、低温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及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等水旱灾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协同联动。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协同,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并开展应急救灾,推送风险监测线索并强化跟踪监测,组织核查并共同研判风险,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全覆盖排查。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要及时启动响应,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核查、台账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要指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特别关注脱贫村、多灾易灾等区域。摸清受灾底数,重点核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加强灾害灾情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及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全力化解风险隐患。

  (三)坚持早识别早帮扶。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要建立绿色通道,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再履行识别认定程序,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对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坚持精准施策。对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受灾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力做好灾情应对和灾后帮扶,细化落实各项保障政策,确保帮扶具有针对性,确保因灾导致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切实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四、灾前监测预警

  永安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持续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情监测预警,积极同市乡村振兴局沟通对接,及时评估各类灾情可能造成的影响,聚焦防范因灾返贫致贫,落实信息共享和风险防范,筑牢防范因灾返贫致贫第一道防线。可能发生灾害事件前,要及时将有关预警情况共享,同时反馈预警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一)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加强暴雨、台风、强对流、低温等气象灾害监测,对气象灾害多发地区稳定推进气象灾害预警精细到乡镇(街道)。继续推进完善本地化气象服务,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精细化灾害风险评估。持续完善我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完善有关部门气象灾害防御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气象服务信息和预警信息共享共用,促进气象灾害预警联动。(责任部门:永安气象局)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要建立健全城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强化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聚焦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脱贫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预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防止因地质灾害致贫返贫。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人员转移避险、临时安置决策提供气象服务,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和临灾避险能力。(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永安气象局)

  (三)强化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加强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监测分析。强化以流域为单位的短中长期预报,健全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积极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建立高效精准的预报预警体系,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通道以及微信公众号、新闻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洪水、干旱预警。(责任部门:市水利局,永安气象局)

  (四)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应对。市乡村振兴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和汛前洪灾隐患排查,充分利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切实提高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实效性。同时,强化排查结果运用,深入分析研判,确保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隐患。(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永安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灾害应对救助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有关资源,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灾害发生后 2个工作日内及时共享掌握受灾区域、受灾农户、受灾等级等灾情具体信息,及时组织开展灾情影响排查,重点掌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生产生活及重点区域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等损失情况。

  (一)开展精准救助。在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要突出对脱贫村的支持,指导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聚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等受灾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应对帮扶措施,做好救助政策衔接,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

  (二)保障住房安全。对各乡镇(街道)统计报送受灾房屋和疑似影响居住安全的房屋,及时组织各乡镇(街道)进行初步鉴定,明显不是危房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开展鉴定;疑似危房的上报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为C、D级危房且符合危改条件的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应改尽改。及时统计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序时进度,按规定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将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与其他政策项目有效衔接整合,确保受灾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饮水安全。受灾农村区域供水工程要明确专人巡查、定期报告,对因灾影响正常供水的区域,通过新开辟水源、应急调水、管网延伸覆盖、拉水送水、设立集中供水点等方式,保障基本饮用水供应。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水质安全。对集中供水设备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集中力量开展损毁工程维修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永安市疾控中心)

  (四)落实监测机制。

  1.及时落实防返贫监测机制。根据我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要求,充分调动挂包帮扶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工作,进行常态化动态监测。指导各乡镇(街道)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将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及时完善手续。(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持续落实受灾监测对象帮扶。始终坚持精准施策原则,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帮扶保障措施,及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市乡村振兴局按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求,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灾后恢复生产有资金需要、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支持力度,通过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办理续贷或展期等方式满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贷款需求。(责任部门:市民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要深刻认识健全防范因灾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特别是把防止因灾返贫致贫作为防范规模性返贫的首要任务来抓。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各辖区、各领域灾害信息预警、灾后救助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确定 1名分管领导和 1名专职工作人员,分管领导主要统筹协调防止因灾返贫部署工作,专职人员主要承担信息报送、联系、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加强本领域内的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问题的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作用,多渠道、多层级发现和共享灾害预警信息,完善筛查预警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村根据预警信息提前排查风险隐患、做好灾前防范准备工作。市乡村振兴局统筹指导受灾区域用足用好救灾救助政策,对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跟踪监测,确保救灾救助政策落实,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落实项目扶持。有关部门要指导多灾易灾区域、防灾减灾能力较弱区域相关项目建设,推动地震易发区域房屋设施加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和生活类救灾、消防救援、防灭火等物资装备储备库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受灾严重区域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规定的资金支出范围内,支持实施防止因灾返贫急需的产业就业帮扶、必要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应对灾情新增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化入户程序,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对因灾损毁的扶贫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所有者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恢复、盘活利用等应对工作,按规定做好资产处置管理。

  (四)加大科普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农村地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及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帮助有因灾返贫风险的受灾户减轻灾害损失。

  (五)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有效防范化解因灾返贫致贫风险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坚决克服盲目自信、麻痹大意等虚浮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好防范返贫致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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