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稳定发展2023年粮油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3-08-18 09:31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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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粮油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积极性,推动粮油生产提质增效,确保完成粮油生产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压紧压实粮油生产属地责任。按季节分品种将粮食播种面积16.27万亩(其中大豆0.99万亩)、总产量6.61万吨、油料面积0.65万亩的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到田。在春耕春播、夏种夏播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粮油面积落实情况调研督导,强化跟踪调度,及时预警提示,序时推进粮油生产。继续将粮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有效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要求。

  二、千方百计挖掘粮油生产潜力。继续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抛荒耕地认领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抛荒地复垦复耕。继续实施抛荒地复垦种粮扶持政策,对抛荒耕地复垦后种植水稻,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包括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下同),每亩一次性补助600元;对抛荒耕地复垦后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以上补助资金由市级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支持引导经营主体退果(茶、菌、塘、林等)还粮,积极争取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专项奖补。鼓励乡镇(街道)结合粮食和油料生产实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发展双季稻、再生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种植,支持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茶园、西瓜地等扩种、间作套种甘薯、大豆、玉米、花生等粮油作物,支持充分利用冬闲田资源,扩大种植马铃薯、油菜等秋冬粮油作物。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将对工作成效等进行考评。

  三、多措并举提高粮油单产水平。继续实施省级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全市建设9个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面积0.45万亩以上,集成示范推广高产、优质、抗性强、适宜机械作业的优良品种和水稻工厂化育秧、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全程机械化生产、机收再生稻、病虫害绿色防控、马铃薯稻草包心等增产增效关键技术,提高粮油单产水平,带动大面积粮油生产均衡增产。永安市级财政安排11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粮食产能区建设、粮食“五新”示范推广、观摩培训等,促进种粮“五新”大面积应用。树立“减损就是增产”的服务理念,开展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进一步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有效降低机收损失。加强农情灾情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切实降低因灾损失。

  四、培育壮大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在内的农村产权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发布、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等服务,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农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有序流转。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对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给予30元以上的奖励,并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优先推荐粮油类新型经营服务主体申报国家级、省级、三明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永安市级评选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重点向粮油类经营主体倾斜,并给予获评的永安市级示范场、示范社0.3-0.5万元资金补助。

  五、巩固提升耕地粮油产出能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从1600元提高至2400元,2023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8万亩。新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按不低于5%的比例(即每亩不少于120元),统筹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永安市级财政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各地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修复灾损农田设施。同时,积极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加快灾损农田修复。加强土壤监测和管理,定期进行土壤监测和评估。永安市级财政安排5-1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土壤监测点建设及维护、开展耕地地力等级评价、推广商品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促进土壤改良,提高耕地地力。

  六、强化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用好用活用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粮油生产机具需求。落实跨区作业机车依托ETC免费通行的优惠政策,抓紧抓实农油优惠保障政策落地,帮助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降低作业成本。推广农用北斗智能终端应用,开展农机作业监测、数据统计。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线,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选取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进行补助,重点落实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托管。继续实施国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对薄弱环节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

  七、着力推进金融保险服务升级。积极推广“兴业惠粮贷”“乡村振兴贷”等金融信托产品,拓宽粮油生产的贷款渠道,降低粮油生产融资成本。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落实水稻种植、水稻制种、玉米、马铃薯、油菜、花生等粮油政策性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保险金额,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提升水稻等粮油生产的风险保障水平。提高抛荒耕地复垦种粮政策性保险额度,对抛荒耕地复垦种植水稻、玉米(复垦后种植前3年)的政策保险额度由每亩500元提高到800元,保险方案按照省上有关文件执行,超出省上有关文件规定部分保额保费(水稻3%、玉米4%),由三明市级财政、永安市级财政、经营主体各承担40%、40%、20%。

  八、鼓励支持粮油生产品牌创建。引导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优质粮油生产基地,以“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发展米质达部颁二等以上优质稻和专用甘薯、马铃薯、鲜食甜(糯)玉米优良品种种植,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生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粮油产品。完善优质优价机制,打响“青水玉米”“鱼米安砂”“北抗之源田蜜小陶”等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和鼓励粮油生产、加工经营主体争创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永安市级财政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品牌认证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0.5-5万元的奖励补助。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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