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0年度“百镇千村”资金使用和绩效总结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关于印发<永安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委振兴办〔2020〕5号)等文件要求,永安市2020年度预算项目总体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明确发展定位,找准发展路子,补齐发展短板,探索发展模式,培育形成生态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等类型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打造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10个,实施乡村振兴试点项目59个,打造精品示范线路4条。
二、自查分析
(一)资金到位情况。目前乡村振兴试点村专项资金已到位合计2413.45万元。其中2020年省上下达我市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共计1230.45万元,市县筹措配套资金共计783万元,奖补永安市罗坊乡坪坑村实绩突出村400万元均已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制定了《永安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资金管理依据。
(三)资金拨付情况。目前我市2020年乡村振兴示范专项资金(省级、市区级)分配方案已制定完毕,已拨付资金2013.45万元,拨付比例100%。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坪坑村400万专项资金已拨付400万元,拨付比例100%。
(四)项目执行情况。在有关乡镇组织10个省级试点村开展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及有关乡镇主要领导把关后,筛选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可行性项目59个。各乡镇上报的项目主要涵盖支持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截至目前59个项目当年度投资计划已全面完成,完成投资1.01亿元。
(五)监管开展情况。目前由我市乡村振兴办牵头,已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了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的项目进度督查,就督查结果看,59个乡村振兴试点村重点项目已完工39个,跨年度建设项目均能按时序进度进行建设,各村资金拨付共计1700.64万元,拨付进度达71%。
三、下一步计划
加大专项资金督查,督促各乡镇加快项目进度并及时拨付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进度,2021年指导乡镇制定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中共永安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安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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