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计划生育协会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调剂下达2022年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的通知
小陶镇、洪田镇、青水畲族乡:
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统筹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0.6475万元、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结余资金1.603502万元和2022年三明市级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经费结余资金1万元合计共3.251002万元。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计划生育协会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2022年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表
序号 |
乡镇 |
项目内容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小陶镇 |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
0.6 |
2 |
洪田镇 |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
0.6 |
3 |
青水畲族乡 |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
2.051002 |
合计 |
|
|
3.25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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