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筹措下拨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7-02 11:29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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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筹措安排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共计4197.88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方案

  (一)示范创建对象资金分配:西洋镇上螺村分配资金1200万元、小陶镇大陶口村分配资金618万元、洪田镇马洪村分配资金617.98万元、槐南镇洋尾村分配资金617.98万元、上坪乡上坪村分配资金617.98万元、曹远镇霞鹤村分配资金100万元、青水畲族乡龙吴村分配资金100万元、贡川镇集凤村分配资金200万元。

  (二)按照管理办法从县级配套资金中计提项目管理费用125.94万元。

  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各有关乡镇、创建村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和《永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永委振兴办〔2024〕7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附件: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筹措分配表

  中共永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日

附件: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筹措分配表

省级乡村振兴

示范村

项目村类型

省级专项资金

(万元)

省级专项资金

从“库区移民扶持专项”中列支的资金(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万元)

三明市级与永安本级配套资金

(万元)

合计

(万元)

西洋镇上螺村

一般村

747.6

0

92.4

360

1200

小陶镇大陶口村

一般村

372.29

0

57.09

188.62

618

洪田镇马洪村

一般村

372.3

0

57.06

188.62

617.98

槐南镇洋尾村

一般村

372.3

0

57.06

188.62

617.98

上坪乡上坪村

一般村

372.3

0

57.06

188.62

617.98

曹远镇霞鹤村

库区移民村,原乡村振兴试点村

14.07

55.93

0

30

100

青水畲族乡龙吴村

原乡村振兴试点村

70

0

0

30

100

贡川镇集凤村

库区移民村,原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

84.07

55.93

0

60

200

县级管理费用

 

 

 

125.94

 

合计

2516.79

320.76

1360.42

41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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