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调剂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2-23 16:37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 |

洪田镇:

  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统筹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5.862674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3.255万元、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结余资金0.187674万元、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结余资金0.15万元、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2.27万元),调整用于洪田镇小磉村果蔬分拣包装场建设项目。

  请你镇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表 

乡镇

项目内容

补助资金

(万元)

洪田镇

小磉村

果蔬分拣包装场建设项目

5.86267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