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作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三明永安观成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2-22 16:23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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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明永安观成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永安市贡川镇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线路路径长约5.0km,其中双回架空段路径长约4.5km,单回架空段路径长约0.5km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1)线路施工时,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防护。

(2)塔基开挖时,应避开雨季,及时采取碾压散土等工程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大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

(3)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道,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及时对塔基基面进行人工植被恢复。

(4)塔基施工结束后,应对塔基区及周围临时用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施工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原貌和原有使用功能。

(5)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树木的砍伐(采取高塔架设以及无人机展放线的施工工艺等),将植被因工程占地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验收落实情况

(1)对架空线路走廊内过高的树木进行修剪,尽量避免砍伐林木;

(2)运营期巡线时,尽量选择已有的乡间道路,减少对植被或农作物的践踏。

 

验收落实情况

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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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1)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减少废水对环境影响,并在施工完毕后应对沉淀池进行回填平整,恢复原状。

(2)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4)线路跨越胡贡溪、沙溪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塔基定位及杆塔设计要求

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和地质条件,将塔基设置在岸堤以外,并尽可能的远离岸堤,使其远离河流和汇水区域。

②塔基基础施工要求

线路跨越胡贡溪、沙溪两侧基础施工时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水体水质。

③牵张场岸堤布设要求

为保护跨越的河流水质及生态环境,禁止将施工临时场地、牵张场等设置在岸堤保护范围内。

④施工便道要求

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项目施工材料运输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在临近河流附近施工时,如遇交通不便利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运至施工现场,严禁在河流周边设置施工便道。

⑤文明施工要求

严禁漏油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河流附近,严禁在河流附近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杜绝在河流附近施工时随意倾倒废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不能回填利用的弃渣全部及时清运并进行集中处置。

验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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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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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1)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2)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时降低行驶速度、控制鸣笛,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4)线路牵张场选址时尽量避开集中居民点,临近居民点的杆塔施工时,应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尽量缩短如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噪声排放限值≤70dB(A),夜间≤55dB(A)。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避免异物悬挂于高压线引起噪声增大。

架空线路位于农村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沿线位于G205国道、G25长深高速及鹰厦铁路两侧50m±5的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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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

(2)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管理,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3)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4)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验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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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

(2)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塔基周围进行平整;

(3)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4)拆除的废旧导线、地线等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验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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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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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110kV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7.0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6.0m。

(3)本项目拟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需与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建筑保持以下距离:与边导线的水平距离至少为3m,或与本线路下相导线与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建筑的线下垂直距离至少为6m(满足二者条件之一即可)。

(4)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10kV/m的标准。满足预测导线对地高度要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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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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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监测因子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1次,依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监测。

验收落实情况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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