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作出永安市木源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永安市洪田镇原生炭与蒸汽联产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4-24 08:44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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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安市洪田镇原生炭与蒸汽联产改扩建项目

永安市洪田工业集中区东坑小区

永安市木源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已批未建的1条原生炭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生产规模由5400t/a降低至2400t/a;新增1台15t/h生物质锅炉替代原环评的4t/h生物质锅炉;新增1条竹制品加工生产线,年产竹制品(竹条)42000吨。

见附表1

  附表1

排放口

(编号、名

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

环境

DA001烘干尾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湿式静电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DA002锅炉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干式除尘器+40m高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DA003精刨粉尘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加强车间吸尘范围及设备吸尘效率;优化布局,加强设备管理。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COD、BOD5、氨氮、SS

依托天润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近期用于周边经济毛竹林施肥,远期通过污水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永安洪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

生产设备、风机

连续等效A声级

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

固体

废物

危险废物

废机油

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

炉灰、液态竹焦油、滤渣、不合格竹条、不合格竹炭、

外售其他资源回收单位利用

竹屑和边角料、布袋收尘

回用于原生炭生产线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设置存放点,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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