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6日拟作出永安新越工贸有限公司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5-16 08:39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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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永安市大湖镇工业路6号

永安新越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不增加总生产规模,对原有工程的年产50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制芯,涂装工序(其中1500t精密铸造件用到制芯,500t精密铸造件用到涂装)。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 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 境

制芯、喷漆废气

(DA006)

非甲烷总烃、颗 粒物

二级活性炭吸附+1 根 15m 高 排气筒排放(DA006)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9726-202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工业涂 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准》(DB35/1783-2018)

浇注废气(DA007)

非甲烷总烃、颗 粒物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7)

脱模废气(DA008)

非甲烷总烃、颗 粒物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8)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 总烃

加强车间或区域密闭,提高收 集效率

地表水 环境

喷漆水帘废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

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声环境

机械设备噪声

Leq

1 、选用低噪声级设备;

2 、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 绿化降噪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

电磁辐 射

固体废 物

1 、一般生产固废收集后回用于外售。

2 、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3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 10m2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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